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高校教育机构办公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高校教育机构办公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个人起诉教育机构不退费案例?
关于这个问题,以下是一起个人起诉教育机构不退费的案例:
案情简介:小李在2019年报名了某培训机构的英语培训班,缴纳了一年的学费,但由于个人原因,只上了两个月的课程就决定退学。然而,培训机构却拒绝退还小李的学费。
小李认为,培训机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自己的消费权益。于是,他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培训机构退还他所缴纳的学费。
在庭审中,小李提供了自己报名时签订的相关合同,以及自己的退学申请书和培训机构的拒绝退费函。同时,他还提供了自己在培训班上的学习记录和证明材料,证明自己只上了两个月的课程。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李在报名时签订了相关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培训机构应当在小李退学时退还他所缴纳的学费。但培训机构拒绝退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承担退还学费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培训机构退还小李所缴纳的一年学费,并承担小李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您好,以下是一起个人起诉教育机构不退费的案例:
案例名称:李某起诉某教育机构不退费案
案情简介:
李某在某教育机构报名学习一门职业技能课程,缴纳了学费后开始上课。但是在上了几节课之后,李某发现自己对这门课程并不感兴趣,决定退学。他向教育机构提出了退学申请,并要求退还已缴纳的学费。但是教育机构拒绝了他的要求,称其已经上了几节课,应当扣除相应的费用,只能退还一部分学费。
李某觉得这样的处理方式不公平,决定起诉教育机构,要求退还全部学费。
法院审理:
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均支持了李某的诉求,教育机构最终被判决退还全部学费。
法院认为,学生在缴纳学费后,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学习。如果学生在上了一定课程后决定退学,教育机构可以按照规定扣除相应的费用,但是必须在退费协议中明确约定。如果教育机构在退费协议中未明确规定,就不能随意扣除学生的学费。
在该案中,教育机构在退费协议中并未明确规定退费标准,因此应当按照李某的要求退还全部学费。
结论:
一校一案落实德育典型案例?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二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名单的通知》(教基司函〔2021﹞48号),由福田区报送的《信步方圆 培根铸魂 幸福园岭》案例经深圳市、广东省及教育部各层级严格遴选,成功入选教育部“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
园岭小学的德育工作成效是福田区德育工作的一个缩影。多年来,福田区秉持“本真、适才、普惠”的教育理念,积极发挥课程育人主阵地作用,持续加强德育队伍建设,不断丰富德育载体手段,德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9月,福田区获评广东省首批中小学“三全育人”体制机制建设实验区。
德育典型案例有很多,以下是一个例子:
在某校,学生小明在校园内捡到了一只受伤的小鸟。他立即将小鸟带到了学校的生物实验室,并找到了生物老师寻求帮助。生物老师告诉小明,这只小鸟需要特殊的护理和食物才能康复。小明主动承担起照顾小鸟的责任,每天放学后,他会去实验室喂食小鸟,并确保它的伤口得到妥善处理。
这个案例体现了小明的责任心和关爱精神。他不仅主动帮助了受伤的小鸟,还主动承担起照顾它的责任。这种行为不仅展现了小明的善良品质,也对其他同学起到了榜样作用。学校对此进行了表彰,将小明的行为作为德育典型案例,以鼓励其他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高校教育机构办公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高校教育机构办公案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