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机构暑假班安全事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教育机构暑假班安全事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安全生产中最容易出现事故的四个危险时段,为什么?
安全生产中最容易出现事故的危险时段:新进员工易出事故,冒险省事易出事故,新投工艺易出事故,赶工时期易出事故,工作收尾易出事故,工作打闹易出事故,夜间作业易出事故,交叉作业易出事故,特殊天气易出事故,假期前后易出事故,安全无捷径可走,却有规律可循,我们一定要时刻谨记,不要越过安全红线,保证安全生产。
孩子在假期发生安全事故,家长说责任归学校老师,你怎么看?
我们中国现在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是,法制和道德界限不清。比如高铁让座,尊老爱幼是道德要求,而享受座位是享受法律保护的契约行为;比如机动车与电动车碰撞,按法律要求首先要厘清谁违章了,而不应该是首先问谁有保险。法律是从外而内要求的,强制大家必须遵守的,而道德应该是从内而外的,只是要求自己遵守的,也就是说道德只对自已有强制性而不能用以强制别人。回到本题,衡量该不该由学校老师负责的唯一标准应该是老师在此行为中是否违法,而不应该是谁是弱者,谁受到伤害。我对法律具体条款不熟,建议大家去查查《宪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查查未成年人监护权相应问题。我记得初中曾背过: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什么鬼,学法律的我都看不下去了,都放假了,这与老师有何关系,法律上没有规定学校老师对放假回家的孩子还需要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校内的工作人员或者校内设施设备不安全导致学生受伤的,这个时候学校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第二种就是校外第三人进入校内对学生侵权的,这种情况下,先由侵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只有在学校未尽安全管理义务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是要注意的是,学校承担责任的前提是要在小孩在学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如果放假小孩已经离开学校,回去过寒假了,那已经不符合这个前提条件,无论怎么样,学校都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因为总不可能你让每个老师都跟着每个孩子回家,小心看护他吧,这应当是家长的责任,你家长都没有做到,有什么好意思把责任推到老师身上?
当然归学校老师了,谁让你们学校不教育好学生注意安全事故的呢?学校负全责,必须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还有负法律责任,老师就是出气筒,能赖的都赖上,喷子狗赶紧跟谁我喷,无理搅三分。
我说一件事情,困难生补助,班主任老师在班上强调三次。后来有个家长找班主任,质问为什么他家孩子没有困难补助?班主任认为他在班上强调至少三次以上,是他家孩子不申请,应当是他孩子自己的责任。家长则强调,班主任老师应该逐个学生实际调查,了解清楚,进行比较和筛选,已确定真正困难的学生,对于真正困难的学生,才能进行适当的补助。作为班主任,你觉得应该如何去做好困难补助这件事儿?
作为一名班主任,我去年刚好碰到过一起学生安全事故,这里分享一下我的处理方式和看法。
去年暑假,我在老家休假时接到了一个男孩子的家长打来的电话,告诉我他家小孩出去玩的时候磕破牙齿了,语气很急切。不过这位家长还是比较开明的,他打电话给我的原因是因为孩子买了意外险,需要我这边开个证明好去报销医药费。我也是按照学校的办事程序给办了,事后家长对我还是比较感激的。
当然我的经历可能和您说的不一样,您这里说的安全事故应该是指那种比较严重的,危害到生命的安全事故。对于这种情况,我觉得有几个地方是我们学校和老师应该提前要做的:
1.首先,应在开学前告知家长学生意外险的购买事宜。意外险是不能强制买的,但要让家长知道,像我们学校的话还会让不愿购买的家长签署知情书,其目的既是出于对学生的保护,也是出于对学校和老师的保护。
2、其次,家里孩子出了安全事故,家长的心情必然是焦急的,也许家长跟我们沟通时语气会不太好,但作为老师,我们还是要多站在家长的角度思考,争取较为妥当的解决办法。
当然,我也听闻过有学校在学生出了重大的安全事故后家属来学校闹,学校为了怕家长把事闹大,赔钱息事宁人的。尽管实在是不理解,不过,也许那所学校也有自己的苦衷吧!
但不管怎样,只要我们预防性的安全教育做到位了,学生实在是因为不幸发生了安全事故,我认为教师是没有责任的,学校也一样。我也相信,随着国民素质的提高,那种遇到事情不讲道理,跑到学校闹事的家长会越来越少。
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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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机构暑假班安全事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机构暑假班安全事故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