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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从德国进口的15生榴弹炮,最后是怎么处理了?
因为这种火炮的倍径为32,有效射程为15公里,所以按当时中国士兵的通俗叫法,“15生榴弹炮”通常被称为“三十二倍十五榴”。三十二倍十五榴的正式型号是sFH18,由德国莱茵金属公司研制生产。
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sFH18是世界上最先进的现代化武器之一,其最大拖曳速度高达60km/h,射速为每分钟4发。作为当时世界上第一种采用火箭增程弹的火炮,sFH18让德国陆军在二战中所向披靡。所以sFH18也被德军称之为“常青树”。
1934年,蒋介石一下子拿出中央财政收入的3%——3500万法郎订购德国军火。这批订购军火中最重要的非24门“三十二倍十五榴”莫属,光这一项的价格就是2088万法郎,所以也可以看出蒋介石真正想要的还是这24门“三十二倍十五榴”。
德国标准sFH18的倍径为30,有效射程为13250米。但中国方面并不满足这样的射程,他们认为这种打击力度还是不够,所以订购的时候就向德国莱茵金属公司提出了“有效射程必须达到15000米”的特殊要求。
因为当时在德国有好几家军火制造商都在盯着中国的这批订单,所以莱茵金属公司权衡之下还是接受了中方的要求。
为此,莱茵金属公司专门对标准sFH18进行了改造,将其倍径由30提高到32。因为火炮倍径越大,其射程也就随之增大,所以32倍径完全能满足中方“有效射程15000米”的要求。
但当时由于德国政界与军方在对华政策上存在分歧,所以24门“三十二倍十五榴”生产完后并没有马上交付给中方,而是直到两年后,才被运到了中国。因其重要性,24门”三十二倍十五榴“被分散给了各大新成立的炮兵营。
24门“三十二倍十五榴”首次亮相是在1937年8月爆发的淞沪会战上。装备数门“三十二倍十五榴“的国军炮兵第10营对日军发动了猛烈的炮击,日军由于火炮落后,一时之间竟无招架之力。
在淞沪会战取得耀眼的成绩后,“三十二倍十五榴”之后陆续转战各大重要战役。在1938年3月爆发的台儿庄战役中,“三十二倍十五榴”凭借着压制性的有效射程,又一次沉重打击了日军的嚣张气焰。而后在潼关炮战中的突出表现,更是让“三十二倍十五榴”获得了“潼关守护神”的称号。
除了在中原战场上大显身手,“三十二倍十五榴”还跟随中国远征军远赴西南,先后转战松山、芒市等重要战场,其突出表现让英法驻军都侧眼相看。日军更是对其恨之入骨,又无可奈何。
答,德国人的榴弹炮在二战的中国,因为二战前的一段时间,中国和德国人关系很好的蜜月期,中国曾经进口了大量的德国的武器,为此,蒋介石还组建了德械师。
1934年国民政府部门,便从德国购置了24门150毫米重型榴弹炮(即德军FH-18型),20门37毫米战防炮(即德军Pak 35/36型)以及其他枪支若干。总价值高达1500万银元。国民政府把钱付了,德军在1936年交货给国军,随后民国政府就组建了国民党陆军摩托化重炮团,
这个重炮团,它在我们国家当时,被当做宝贝来使用,不为过,因为我们花了大价钱,另外一个就是这个东西真的不错,这批德国重炮在上海与日本人作战时基本上压制住重炮日军火力,给日军以沉重打击。
尤其在以后的很多的对日作战中,都有15榴身影,它先后经历了南京保卫战、徐州会战、武汉会战、昆仑关战役等几乎所有重大战役。后又随远征军入缅。
这一批德国巨炮,因为后来随着战争的持续,有些损坏,更多的是没有什么办法从德国获得备件维修。为此保留下来的很能性很低。
你好,我是历史军事小杂家,民国时期的150榴,到抗美援朝时期PLA仍有使用,上甘岭战役期间,志愿军炮28团1营和炮30团1营,仍分别装备有8门和4门德制150榴,至于炮弹的来源,有多种说法,比较靠谱的是苏联在我国建国后曾批量售于我国一批德制装备,包括MG系列通用机枪和一批7.92毫米口径子弹,也不排除进口了一批150毫米榴弹炮的弹药
150-155毫米榴弹炮在二战,是各国陆军的核心战斗力。无论德军,日军,还是美军都是如此。重型榴弹炮在战场上作用极大。
重型榴弹炮的威力,射程和机动力,可以完成很多任务。首先可以进行炮战压制敌人炮兵,其次是可以打击敌人坚固设防阵地,再次是可以对敌军进行远距离拦阻射击。最后,就是可以,压制敌人师级部队纵深内目标和后勤指挥机构。这些作用,其他火炮都无法代替,就是飞机也无法代替。
就是日军在有150毫米榴弹炮参战的时候,还有在没有重型榴弹炮参战的时候,战斗力都是完全不同的。没有了150毫米榴弹炮加持,日军战斗力同样会大幅度下降,这从抗战历次战役可以看出来。
我国在抗战准备阶段,也从德国引进了2个150毫米榴弹炮团。而且在台儿庄战役,淞沪战役,几次长沙战役,还有广东会战,武汉战役,长江封锁战役等等,都投入了宝贵的德式150榴弹炮团参战。但是每次发射都必须战区司令批准才行。
在1945年抗战胜利以后,这2个150榴弹炮团,还都在。后来炮兵第10团等部队开始接收美国105毫米榴弹炮,才淘汰了这些大炮。剩余的150毫米榴弹炮,主要还装备炮兵第14团,还有长江要塞。在胡宗南部队还有几门德国150毫米榴弹炮。
但是,主要是经过8年战争,这种大炮的炮弹已经所剩无几。因此在后来的战场上,基本已经不再露面。
其实当时,我国在抗战时期,也有日式150毫米榴弹炮,但是缺乏牵引车辆和专门的马匹。因此,在八年主要战争当中,主要是作壁上观,基本没有参战记录。
国民政府进口的德国15榴分为两种型号:32倍15榴(所以按当时中国士兵的通俗叫法,“15生榴弹炮”通常被称为“32倍15榴”,正式型号是sFH18,由德国莱茵金属公司研制生产。)、30倍15榴。两者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由于炮管的增长,射程可以达到15公里,后者是13公里。说起来啊,32倍15榴实际上是国民政府“私人定制”。德国标准sFH18的倍径为30,有效射程为13250米。但中国方面并不满足这样的射程,他们认为这种打击力度还是不够,所以订购的时候就向德国莱茵金属公司提出了“有效射程必须达到15000米”的特殊要求。
1934年,蒋介石一下子拿出中央财政收入的3%——3500万法郎订购德国军火。这批订购军火中最重要的非24门“32倍15榴”莫属,光这一项的价格就是2088万法郎,所以也可以看出蒋介石真正想要的还是这24门“32倍15榴”。
但当时由于德国政界与军方在对华政策上存在分歧,所以24门32倍15榴生产完后并没有马上交付给中方,而是直到两年后,才被运到了中国。因其重要性,24门32倍15榴被分散给了各大新成立的炮兵营。
24门“32倍15榴”首次亮相是在1937年8月爆发的淞沪会战上。装备数门“32倍15榴”“的国军炮兵第10营对日军发动了猛烈的炮击,日军由于火炮落后,一时之间竟无招架之力。
除了在中原战场上大显身手,“三十二倍十五榴”还跟随中国远征军远赴西南,先后转战松山、芒市等重要战场,其突出表现让英法驻军都侧眼相看。日军更是对其恨之入骨,又无可奈何。
蒋介石视德国榴弹炮为宝贝,由于炮弹缺乏,补充不易,使用起来极为小心翼翼。之前有文献提到,淞沪会战撤退时,因为一座桥上事先埋了地雷,导致炮兵第10团无法过桥,忍痛把炮推入河中。这与事实不符,我查过一堆台北“国史馆”的炮兵档案,24门32倍15榴弹完好无损。互换装备之后,确有3门30倍15榴在武汉会战中受损,其余也都在。
抗战胜利,国共内战再起,德国15榴有些成为解放军战利品,有些成为国民政府军江阴、吴淞要塞部队装备。1950年前后,解放军炮兵第7师尚有13门30倍15榴,后来去向不详。目前只知道南京理工大学兵器博物馆藏有一门32倍15榴,编号第117号。此外,北京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锦州辽沈战役纪念馆各藏有一门32倍15榴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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