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机构薪酬绩效设计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教育机构薪酬绩效设计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校长截留克扣教师绩效工资,我们该怎么办?
中小学的绩效工资分两部分,一是基础绩效,占绩效工资的70%,按月发到你的工资卡中。另一部分是奖励性绩效,占30%,是通过考核发放的。
题中说的校长截留抠扣教师的绩效工资,应该是不存在的。一是基础绩效不敢截留,截留了违反了规定。二是奖励性绩效,是有个分配方案,这个方案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报教育局备案的(教育局也有个指导性方案供参考的)。
致于认为校长截留抠扣教师绩效,一是可能财政一时困难,款没有及时到位而不能及时发,以为是校长截留抠扣了。其实这部分校长截留抠扣是不敢也不可能的。二是可能有人觉得奖励性绩效部分,按考核方案发放,"自己的"被截留抠扣了。这些其实都不是校长截留抠扣,而是误解。
如基础绩效部分校长竟敢截留,你一揭发,这校长就当不了了。而对奖励性绩效部分,你觉得分配不公,可以提出修改方案,经教代会讨论决定新的让你满意的分配方式(那怕是平均分配也是得有个方案,必须讨论通过)。如奖励性绩效没有考核分配方案,校长一人说了算,随便截留抠扣,你也一告一个准,这傻瓜子校长也难当了。
祝提问者告校长成功,你为民请命,说不定告赢了校长,校长就是你当了。
目前为止在我们这边还没出现这种情况,但是县管校聘,风声越吹越紧。不知道哪一天会开始实行。
如果真的实行了这种类似于末位淘汰的制度,那么校长就有了足够的权力来对资金进行支配,而支配的结果很难保证每一个人都满意,这就会出现所描述的现象,老师的工资被领导截留,重新分配。
作为普通老师的话,感觉非常无奈,如果真的是这种制度,那么在制度推行之前肯定会形成一些文件性的内容,要进行公开表决与讨论,那么在这种状态下就应当,维护自己的权力,避免文件通过后,造成自己的被动,否则的话,自己有可能最后有苦难言。
总之我认为这是一种非常卑鄙的制度,这种卑鄙制度的背后,看似是一种公平,是一种激励,但恰恰相反的是,绝对的权力产生了绝对的腐败,一方面校长实行职级制,工资在原工资的基础上上浮40%甚至更高,而广大的老师却拿出自己应得的那一部分,变成了重新分配的内容。
这种制度,一旦强制推行,教育教学肯定会出现大面积的滑坡。
提出这个问题的人要么不是教师,在黑教师队伍,尤其是教育管理者!如果是教师,足见其人格低下,用心不纯!!——他连起码得绩效分70%基础和30%奖励部分都没有弄清楚,认为绩效100%该他享受!!!看来提出这个问题的如果是教师,也是不负责任、不堪为人师表的滥竽充数者,或者是好逸恶劳、不思进取者,学校按照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分配,他自己好像没有领回自己的部分,就说是校长抠扣(这个词语特别恶毒,把校长定义为毫无人性、见钱眼开、巧取豪夺、无恶不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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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真的是老师?如果不是别拿老师开刷!这样的情况基本不会出现,首先绩效工资不经过校长的手,绩效工资总额是教体局计财股统一全额拨款发放学校。至于怎么分,那才是学校说了算。
一般分配方案是通过全校教师开校待会提出方案后一条一条的通过后照章实施。当然,校务会成员及班主任的绩效工资肯定是要比普通任课老师还要高。大多数普通老师能够把自己工资里扣除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拿回来就已经非常厉害了!
绝大多数普通任课老师能拿回自己的70—80%左右!因为班主任津贴,校务会成员津贴,还有校长津贴都是从大家的绩效工资中扣除。因此,扣除这些领导的津贴后,剩下的才属于自己,如果成绩差一点,领到的更少。
但再少也不能低于70%这个数额,否则领导也要被问责原因。如果哪位老师的绩效工资发漏或不领,最后领导要被训话的。所以绩效不发的情况基本不可能出现。当然话也不能太绝对,我们不能排除一些自大的校长存在。
以上观点纯属个人愚见,不喜勿喷!你们能拿回你们多少的绩效工资?欢迎各位留言吐槽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机构薪酬绩效设计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机构薪酬绩效设计案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