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湖北民办教育机构审批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湖北民办教育机构审批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湖北省民办教育实施细则?
湖北省有关民办教育实施细则:
实行宽松准入 鼓励民资注入
政策:社会力量投入教育,只要是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学校,以及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的领域,政府不得限制。
解读:也就是说“法无禁止皆可为”,降低准入门槛,改善审批服务,创新合作机制,吸引和支持更多的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领域以及非学历教育领域、中外合作办学领域、教育服务领域。鼓励社会力量到我省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聚集区举办民办学校,提供长期稳定的优质教育资源。
民办职业学校审批权是否下放到县级?
民办职业学校审批权通常下放到地级市级,具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如《湖北省人社厅下放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技工学校审批管理权限》 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湖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技工学校部分审批权限将下放给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0家省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10所技工学校将实行属地管理。 民办培训机构和技工学校部分审批权限下放 个人和民营企业申请举办以培训高级技能为主的民办培训机构,均由所在地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批。由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申请设立普通技工学校,均由所在地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进行审批。 省管培训机构和技工学校属地化管理 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技能人才培养效益,110家省直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10所省管民办技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交由所在地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地管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年检、办学质量抽查、核发办学许可证、广告备案、变更事项等。民办技工学校日常管理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师资培训、学籍注册、资助管理、毕业证书办理、变更事项等。 建立负面清单和“红黑榜”制度 审批权限下放后,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湖北将实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负面清单制度,有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等七种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撤销。同时,建立“红黑榜”制度,年检评估不合格、管理混乱、培训质量低下、虚假办学、造成恶劣影响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将纳入“黑名单”,办学规范、有一定规模、学员反响较好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列入“红榜”。“黑名单”和“红榜”通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报纸等向社会公布,加强舆论监督。 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表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民办技工学校审批、管理权限的下放,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要求、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强化日常监管,规范办学秩序,统筹地方职教资源,提高技能人才培养效益,为地方工业园区、行业企业和产业发展提供更多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
湖北民办大专院校排名和学费?
1. 因院校不同而异,无法一概而论。
2. 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师资力量、教学质量、地理位置等,因此排名和学费存在差异。
3. 如果您想了解湖北民办大专院校的排名和学费情况,建议您可以通过互联网搜索相关信息,或者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招生办公室,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湖北民办教育机构审批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湖北民办教育机构审批要求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