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机构政策变动无法履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教育机构政策变动无法履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优师专项计划可以反悔吗?
可以,但是会被取消优师专项录取资格。
优师专项实行的是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考生被录取后、获得录取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到生源所在省份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不少于6年。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有关高校应取消其优师专项录取资格。
教育局招标采购商中标了之后还能更换供应商吗?
教育局招标采购商中标了之后不能更换供应商。
一旦教育局招标采购商中标,表示该供应商已经在标书评审过程中被选为最佳候选人,并且达到了需求的要求和条件。
在中标后更换供应商将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也会破坏原本的采购程序和合同约定。
采购过程中的招标程序是为了确保公共资金的使用合法、公正和透明。
一旦中标,通常会签订合同并付款给中标供应商。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例如中标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责任或违反合同条款,教育局才有可能考虑解除合同或更换供应商。
但一般情况下,中标后更换供应商是不被允许的。
只要双方协议一致,是可以换的。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可以变更合同的。投标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也是同理。但是,依据《招标投标法》,如果中标人已经签订了合同而不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更换供应商,但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不能单方面不履行,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免费师范生违约之后,不交违约金有什么影响?
"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师范生的诚信档案。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后果是会被纳入失信名单中,后期在就业时,如果用人单位认真对待,就不会考虑你。
也可能无法贷款买房,无法乘坐高铁等等
我觉得头条要杜绝这样的问题,问者可能是无心,契约和道德感那么弱,真的是种族的耻辱。
作为一名师范生,我知道,签约师范生不仅有入学分数等优惠,还享受师范生的一些优惠。但是每年都有人恬不知耻地违背签约,这个是很不好的行为。这类人以后如果还回流到哪里的教师队伍,怎么能教出有道德感,有担当的学生。
现在社会是宽容,但是基本的规则不遵守的人,非常丑陋,好自为之吧。
对于公费师范生免学费、住宿费,履约期六年的规定,你怎么看?
感谢邀请。
如果一个人在同一个地方摔两次跤,他会被人们笑为“笨蛋”,如果两个人在同一个地方各摔一跤,他们会被人笑为两个笨蛋。
但是,正确的思考方法应该是,谁修了一条让人这么容易摔跤的路?如何修正这条路,才不至于再让人在这里摔跤?
免费师范生的政策从实施一来,截止2017年已经走过了11个春秋,根据教育相关部门的人士透露,11年已累计招收免费师范生10.1万人,在校就读3.1万人,毕业履约7万人,其中90%到中西部省份中小学任教,许多中西部地区中小学实现了接收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毕业生“零的突破”。
而履约期限过长、缺乏退出机制、禁止脱产考研这样的规定也是免费师范生的效果有很大的折扣。
虽然,有高额的违约金以及失信档案记录等风险,但是在现实之中有不少免费师范生,当有更好的机会的时候,他们会依然选择违约。
其实,这并非是一个简单的道德问题,造成毕业生违约的主要原因是,之前的免费师范生没有一个明确的推出机制,更何况现在这个时代变化十分的迅速,让一个年轻在某个岗位服务十年,可以说是不能承受之重。
《办法》的出台,主要就是针对服务期限、退出机制和在职深造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在服务期限上,履约年限从10年变6年,并且在本办法生效之日前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且正在履约任教的免费师范生,一律依照公费师范生政策管理。
在退出机制上,如对录取的专业不满意,公费师范生可按照所在学校规定和程序,在师范专业范围内二次选择专业。考生被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在入学1年内,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并由所在学校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将其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非师范专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机构政策变动无法履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机构政策变动无法履约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