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对教育机构处罚的依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对教育机构处罚的依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老师有权对学生进行罚款及停课吗?
对学生课以罚款则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因为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个方面,学校有对学生予以处分(纪律处分)的权力,但却没有对学生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
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只有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才有行政处罚权,学校对学生予以罚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而且还规定,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学校对学生予以罚款的依据、以“法”治校的依据是学校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而这些规章制度中有些内容本身就是违法的。
学校管理者如果把“违法治校”当成是“依法治校”,将会造成更大的错误。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罚只有警告、记过、退学等行政处罚方法,而没有赋予学校罚款权。
学校这样做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受处罚学生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处理。
无证开辅导班会有什么后果?
无证办辅导班的后果是罚款、予以撤销办学资格并没收违法所得。
相关规定: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教育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两倍以下、最高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
学校罚老师款合法吗?
学校对老师进行罚款处罚是不合法的。
因为罚款属行政处罚性质,只能由主管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依法实施,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如公安机关、工商管理部门等。
而学校是教育机构,不属于行政机关性质。如果学校属于政府公办的,那么是事业单位,如果是民办的,则属于企业性质。
因此,学校有权对违纪的教师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清除出教师队伍等处分,并没有罚款的权力,因为学校不是行政或执法机关。
但是,在现实中,一些学校确实存在对老师进行“扣钱"的行为,该做何解释呢?
通常情况下,有两种情况,需区分清楚:
一种情况是:教师出现违纪情况后,学校依据事先制定的制度,要求教师缴出一定的现金,或强行从教师的工资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那么,学校这种行为属于“罚款”处罚,是不合法的。另外,教师法有规定,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克扣教师工资。因此,学校克扣教师工资的做法也是不合法的。
另一种情况是:教师违纪后,如:缺课、没完成教学任务、没参加教学活动等,学校依据有关制度,扣除该老师的绩效、奖金或福利等,这属于“扣款",不算罚款,应该是合理合法的。
这两种情况,本质区别在于:
第一种"罚款",是学校从教师的“私有财产"中强制取出一部分,学校因不是行政和执法机关,所以属侵权行为。
学校罚老师款不合法,但真的罚你没商量时,你可能只能无处话凄凉。
罚款合法不合法,检验标准是法律有无授权学校对老师以罚款权。据我所知,法律并无此项授权。对于处罚主体来讲,法无授权即禁止。既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授权,因此,学校罚老师款是不合法的。
虽然不合法,但毕竟还是存在的。俗语说,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这句俗语不一定正确,但却很有“市场”,有时你真的遇见了,甚至发生在你身上,你也可能默默承受。
对于学校来讲,虽然措施违法,但也是个有效的“法儿”,有权任性,说明了依法治国虽然在不断向纵深发展,但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对于老师来讲,有时明知学校的罚款决定违法,但也担心不接受处罚会因小失大,处处找你麻烦,事事给你添堵,你此时受不了,敢反抗,那以后可能会对你重点“照顾”。只好委屈求全,舍得一时郁结,换取“长治久安”。
不合法但屡见不鲜的事还真挺多,你不服不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对教育机构处罚的依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对教育机构处罚的依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