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职责是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职责是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校外发生的事故学校承担责任和免责的具体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学校对学生安全承担那些法律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推定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地方党委政府对地方教育应该履行什么职责?
一、地方党委政府对地方教育应该履行职责主要有: 1、根据国家教育法律,制定教育行政性法规,推出教育行政政策,明确教育方针、教育体制等基本问题,为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为教育出资,按照法定数额进行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和学习条件; 3、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进行必要的管理,具体的做法是实施教育法令、制定教育规章、编制教育计划和教育发展(改革)规划、审核教育经费、任用教育行政人员、视导和检查所属单位的工作、协调教育与其他部门等方面的关系。 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或教育责任的手段多种多样,需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 二、重点职责: 1、切实履行教育工作领导责任,依法增加教育投入; 2、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3、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统筹和协调各类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校外教育机构主任主要职责有哪些?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出现意外受伤等情况,学校有一定责任。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二、三略去)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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