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培训机构总部人员配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教育培训机构总部人员配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用人单位应如何配备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 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1)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 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 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 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 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 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 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 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 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 程。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 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 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 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 常工作状态。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 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上述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3年至少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
理规定》中规定:
第八条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九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三)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
(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
培训机构灭火器配备标准?
学校大部分场所为固定可燃物场所,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结合实际使用和日常维护情况,建议选择磷酸铵盐(新干粉)灭火器,因此以A类灭火器配置为例,基本设置要求:(1)每个灭火器配置点不少于2具,不多于5具;(2)应尽可能使用灭火器箱放置,灭火器箱不得上锁;当放置在挂钩、托架上时,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各类场所要求如下: (一) 严重危险级场所
1、 灭火器选择:MF/ABC5或MF/ABC6即5公斤或6公斤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2、灭火器配置点的数量:场所不同建筑应按最不利点距灭火器的最远距离15米,单具最大保护面积50平方米。 (二)中危险级场所 1、灭火器选择:MF/ABC3或MF/ABC4即3公斤或4公斤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2、灭火器配置点的数量:场所不同建筑应按最不利点距灭火器的最远距离20米,单具最大保护面积75平方米。 (三)轻危险级场所 1、灭火器选择:MF/ABC1或MF/ABC2即1公斤或2公斤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2、灭火器配置点的数量:场所不同建筑应按最不利点距灭火器的最远距离25米,单具最大保护面积100平方米。 (四)化学实验室和配电间 1、学校化学实验室和配电间除按上述标准配置磷酸铵盐灭火剂外,还须设置沙箱或沙袋,黄沙最低不小于30公斤,沙袋不少于10个(0.5-1.0公斤/个)。 2、建议设置距离3—9米为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培训机构总部人员配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培训机构总部人员配置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