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外国关于家庭教育的法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外国关于家庭教育的法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什么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依法维护未成年人自身的权益,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国外婚后出轨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婚外恋是道德责任,法律是不会对此加以干涉的
忠实,是每一对男女走入婚姻时相互而基本的誓约,它是否应该成为夫妻之间必须坚守的义务?
当一方开始堂而皇之或偷偷摸摸地在家庭之外走私两性关系之时,法律,是否应该出面干预?当一个家庭因此而解体的时候,有不忠行为的一方是否应该付出代价?
正在修改过程中的《婚姻家庭法》对这些问题的最终答案,将影响到我们几乎每一个人的生活。它们曾经并且继续引起激烈的论争。
在刚刚结束的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会1999年年会暨婚姻法修改研讨会上,婚姻法学专家提交讨论的《婚姻家庭法》法学专家建议稿(以下通称专家建议稿),旗帜鲜 明地坚持了他们力求家庭稳定,防止轻率离婚,要求夫妻双方相互忠实的态度。专家们认为,让人们慎重地对待婚姻,应该是我国现阶段立法义不容辞的责任。虽然,一些相关条款在去年曾经引起部分传媒的激烈反应和大力抨击;虽然,他们被一些人指为保守。
阿富汗:如果女方提出离婚,那么她再嫁人时,她的再婚丈夫要付给前夫两倍当年婚礼费用;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女方重新嫁人时,新郎丈夫则要和数偿还前夫与妻子当年的婚礼费用。 (真贵。⊙⊙) 英国:夫妻双方只有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双方都提出离婚,则不准离婚。 (这..什么跟什么?!!) 黎巴嫩:在传统的家庭中,女人出门前先要徵得丈夫的同意。 如果有朝一日不想要妻子,待妻子出门前徵求他的意见时,他只需说「快去,别回家了」,便由此宣告离婚。 (可不可以也这样对丈夫说?) 多哥:男女双方感情破裂,便到当地部门申请,并各自请管理人员将头发剃去一半,将剃下来的头发互相交换。 (干嘛?拿去做法?⊙⊙) 萨尔瓦多:夫妻感情一互破裂,可到当地管理处申请登记,然后购买一头牛,宰杀后请双方亲戚朋友前来聚餐一顿。餐毕,夫妻双方面面相视,各自用手打对方十记耳光,美其名曰:记住最后的痛苦,这样就宣布离了婚。 (好可怜的牛啊....... ) 厄瓜多尔:夫妻反目离婚,皆要绝食三天。到第四天早晨,到该地一位年长者处接受「检验」是否真的有气无力,如果真的,分手也是真的;如果是假的,这位年长者会下令:永远不准离。
西方人不讲孝,他们的家庭关系是靠什么来维系的?
我们所谓的孝,是真心的孝敬,还只是通过一些勉强违心的行动来补偿子女父母之间情感联系的不足?在欧洲,拿父母的钱买房,啃老并不是件光彩的事情。我们那么看重亲情关系,啃老是不是就心安理得了?
西方家庭的家人之间,连系的纽带是真感情,而不是责任、义务和报答。父母可以因为要出去旅游而拒绝照顾孙子,子女会理解父母更喜欢旅游;但子女有财政困难时,老父母并不会袖手旁观,也会倾囊相助的。父母子女之间不是捆绑的关系,而是独立个体之间的互助相爱关系。即便家族产业上亿,儿子也可以选择不继承家族产业。
西方人的确不讲“孝”,因为他们不觉得自己亏欠了父母,父母也不会觉得我的一辈子就是为了子女。但是,没有孝的父子关系,反而有更纯粹的感情联系。
西方家庭的家人之间,连系的纽带是感情,而不是责任、义务和报答。父母把孩子生出来,父母是自愿照顾孩子。在孩子长大成人之前,父母会尽力照顾孩子,但孩子从小就有独立的人格,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属,父母也会尊重孩子的意愿和个人意志。孩子想穿父母看来很丑的衣服,父母不会阻止。孩子才12就爱上一个女孩,父母不会怪他早恋,反而是会告诉他如何不伤害女孩,做好生理安全措施。
在孩子很小的时候,父母就会有意识培养孩子的个人独立意识。等孩子长大了,可以独立了,父母就算完成了自己的养育任务,父母会有自己的生活。孩子的生活是独立的,父母的生活也是独立的。孩子想买房,得自己努力,不能绑架父母的家产。父母可以资助,甚至可以把所有钱拿出来给儿子买房,但这是父母自愿的,子女不能想当然的把父母的钱当成自己的钱。
一个德国朋友说:你们中国人整天说孝敬父母,但一年到头,和父母在一起的时间都不到一个月。我们德国人不“孝敬”父母,每两个星期都会回家看望父母。西方人觉得,亲情最需要的是在一起相处的时间,你连时间都不愿意给,还谈啥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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