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深圳艺术学校的收费标准将在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收费公示栏为您介绍。技工学校收费公告栏
收费单位名称:深圳艺术学校学校性质:公办
分类收费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审批机关批准文号备注须知1、学费元/生。 5000年市物价局等深物价联发[2009]7号按学期收费1.本栏目未列出的教育费用或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已列出但未核定数额的教育费用。 2.学校不得强制学生购买学习、生活用品(用具)。 3、学校临时组织学生参加教学以外的活动收取的临时费用,按实际费用收取,超出部分予以退还,超出部分予以补偿。 4.省物价局举报投诉热线:020-12358 5.省教育厅查询热线:(020)37620933 6.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查询热线:(020)83395127 7.省财政厅举报热线电话:(020)03170857 八、深圳市物价局投诉热线:12538 九、学费查询热线:0755-83261894 注:按照深圳市物价联发[2009]7 号文件规定1、学生报到后不入学的缴纳后,学费将退还给学校。缴纳90%的学费和住宿费。 2、受教育者提前毕业、经批准转学、中途死亡、因病请假、退学的,按实际时间计算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受过教育的人在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按受教育者实际在校时间计算并退还。学费及住宿费退还标准=每学年学费及住宿费标准10个月(10-学生实际就学月数)。学生在校时间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3、擅自离校、因自身原因被开除学籍、或因触犯刑律而无法继续学业的,已缴纳的学费、住宿费不予退还。 2、初中生住宿费。初中生住宿费。元/学期。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深物价联发[2009]7号高中生住宿费。元/学期。 450.热水费。元/立方米25 3、服务费证件制作费学生证、借书证元/张3 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深物价联发[2009]7号文件补发校徽费元/件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补发费用为20元/份。补发证明材料的费用为人民币20元/份(中文)40元(英文)。第六份及以上打印复印费为人民币0.2元(a3)0.1元(a4)。通讯网络费用:每小时1.5元,每年不超过300元。公开考试费用:20元/科;财综[1999]110号价[1999]1199号招生考试费用:20元/人粤价[1996]62号5号招生5号收取教材费为人民币/生。第250学期。市物价局等深物价联发[2009]7号预收,多退或多少补收入学金50元/生。粤物价函[2000]112号粤物价函[2002]37号等新生入学时,深圳市招生办公室按每人4元收取迁移证明费。市物价局等深物价联发[2009]7号为毕业生代购迁移证。深圳市物价局投诉热线:12538深圳艺术学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