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家庭教育特色化服务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家庭教育特色化服务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你看过哪些关于家庭婚姻类的小说?
我拙力推荐两本家庭婚姻类小说《围城》和《为何家会伤》。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长篇小说,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被誉为"新儒林外史"。
《围城》故事发生于1920年,男主方鸿渐是位被动的、意志既不坚定又经不起诱惑的男人,他既想抗争封建家庭下包办婚姻又要享受来自他人的资助。其后来所娶夫人孙嘉柔表面看似柔情似水,没想成家之后掌控欲极强,既要掌握自己命运又要掌握方鸿渐的生活和命运。
正如钱钟书伉俪杨绛所述:《围城》主要内涵是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钱钟书在书中提出的问题也是现代人所面临的困境,人生处处乃"围城"。
资深心理咨询师、畅销书作家武志红所写《为何家会伤人》也不错,家既是港湾也是退路。作者从夫妻关系是一个家庭的核心,分离是生命中永恒的主题,别把焦虑转嫁给孩子等方面,举出很多实例,对原生家庭对孩子身心健康的影响,对青春期孩子教育,看了会有很多启发。
这是一本很温柔的书,所探及都是家庭中最基本的问题,容易看到的暗影。从小说可以了解中国家庭的那些机制是如何运作又是如何伤人的,也能了解到这些情况如何被改善甚至是避免。
《为何家会伤人》是一本很实用的书,可以帮助你认识你自己,改变你自己以及改善你的家庭关系。
"如果你不懂自己的生活,那我想你也不会明白故事中那些人物的生活,不会明白别人的生活,从而也不会从书中得到借签和进步"。
清华学姐到底触犯了什么法律法规?
这个清华学姐唐婧,犯了众怒,现在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触犯法律,犯了诬陷罪、散布合法公民信息罪。
因为擦肩而过,因为男生书包无意碰到唐的屁股,她却无端怀疑人家用手摸了,认为对方耍流氓,不论男生如何解释,却要了他的信息,在没有观看录像情况下,发朋友圈,要让其社会性死亡,其心何其歹毒。
录像还男生清白后,此女大言不惭,希望双方互道歉了亊,什么逻辑?没有录像,此男生一生毁了,在社会上难以立足了,不论学业,还是走上社会工作或成家,都会深受此亊件伤害。
劝告这个清华学姐:必须向男生书面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哪怕一元也需支付,并在学院内发声明认错,无端诬陷他人,没有受罚,那犯错成本太低,更令受害人不服。
古人语:长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做人要善良,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更希望清华学院不把此亊和稀泥,在传授学生知识同时,更要教会他们先做人。
此清华美院学姐人品人格低劣,手摸与书包触碰完全是绝对不同的两回事。换言之她仅凭自己特敏感的心理生理反应就一厢情愿地恶毒地当场与事后均要毁掉学弟的一生,何其毒也!什么叫小东西?还要人家立即社死!以自己的感觉错觉换人家的人生,这交换代价天差地远,老夫我在遥远的南方都感觉到了这男生冤屈痛苦绝望般的无助。这事不能就此互相道歉草草了结,法治社会理应给出公平与正义。
巜刑法》有诽谤罪,无侵犯名誉罪
清华学姐事件中,一位学弟的书包不小心碰了这位学姐的臀部。这位学姐大发雷霆,大骂学弟是耍流氓,给学弟在公众面前造成了负面影响。
在公众场合,只要不是位置不当,不是有意的,只是偶尔的,手臂腿臀擦蹭刮碰,是难免的。比如学生上下课走进走出教室人多拥挤的场合,手臂刮一下谁能说个啥。走在大街上人头攒动,擦肩而过,来回摇摆的手也可能擦着一女士的臀部,人家也理解没有大惊小怪。在公交车人多拥挤着路过一女士时,也许蹭着一女士的前胸,这女士也不会大呼小叫。
只有那种在不当的场合,故意的,经常的,对女性有特殊的动作,我认为才构成性骚扰。比如坐公交车,一位男士有座不坐,故意站在年轻性感女士后面,紧贴人家身体,并用手指勾人家臀部,或者坐公交车人多拥挤,故意面对面站在年轻女士前面,两手触摸女士前胸,这类行为女士说这位男士性骚扰,色狼不为过。
我认为这位学姐有一种公主病,自命不凡,自恃清高,自以为纯洁如玉,把不是侵犯当作侵犯,无中生有的揑造性骚扰耍流氓的事实,以降低学弟的人格,侵害学弟的名誉为目的。
什么是诽谤罪呢?是指揑造并散布某种事实,是以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诽谤罪有3个特征:一,在客观方面必须有制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二,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具有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目的。三,情节严重。
以上3个特征才构成犯罪诽谤罪。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污辱他人或者揑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用老百姓话说,民不举官不究。
如果情节不够严重就不是诽谤罪。按《民法通则》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可按侵害名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予以赔偿,赔礼道歉。因为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污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某学姐的行为有可能不构成诽谤罪,但她的行为有可能侵害名誉权,是民法调整的范围。
诽谤罪是刑事犯罪,属于刑事自诉案件;法律上不存在你所说的侵犯名誉罪。刑法讲“罪行法定原则”,刑法没有规定某种行为如侵犯名誉,构成犯罪,则不得以了该行为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具体到你的提问,清华学姐到底触犯了什么?她的行为可能涉及到侮辱诽谤罪,这个罪是自诉罪名,如果有兴趣,可以在网络上查询一下自诉案件和侮辱诽谤罪。
这个清华学姐不仅仅是触碰到这个罪,而她的行为是触犯了人们的道德底线,在事实未查清楚之前,抢占道德與论的制高点,还说什么让他人社会死。这是思想意识败坏,极度的自我权力膨胀,是个极端自私的人!
试想一下,如果你在外出办事、旅行、或者上下班途中,不慎碰到了她的身体,这本来是很正常的一件小事,但被她在大庭广众之下故意放大,诬蔑诬陷,你极有可能百口莫辩,身誉受到极大的损害,甚至可能被警察传唤询问。
因此,这位清华学姐拿他人的名誉当儿戏,当监控显示是她故意敏感给学弟造成了巨大的名誉损害时,却想轻描淡写的道个歉,塞塘过去,这更显示了她内心的傲慢和缺乏教养。
我们现在是法治国家,任何人触犯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位清华学姐也不是法外之物,她的行为也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和制裁,我们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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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我@漠北虎
一个有良知的法律人!
因为清华“腚”姐犯了众怒!
假如没有监控,这个男生这辈子就毁了!
事实证明了男生的清白。
却彰显了“腚”姐人性的丑恶!
或许法律不会审判人性的丑恶,但是公道人心不会放过这种歇斯底里的丑陋,所以才会有这么多人的关注与批判。
“腚”姐扬言让男生社会性死亡,其心何其歹毒!
好在苍天有眼,天道轮回,“腚”姐自食其果。唐婧!这个名字希望所有人记住,她已经社会性死亡。
法律留给专业人士分析,只谈现象。
清华臀姐,以后即是特定人群的特有称谓,它代表那种极度自恋、极度矫情,以臆想自己被侵犯从而不惜小题大做,明着维权实则来炫耀自己还是有被侵犯的价值从而兴奋不已广而告之的人群。又非金臀,摸下可沾金粉,也非美臀,足以让人在公众场合犯错,谁给你的如此自信去武断的损害他人声誉? 也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现象,它告诉我们个人评断、社会考量,应更加理性,而非简单粗暴,冤枉的发生如此的轻易,冤枉原来真的会死人!
有哪些父母轻松喜悦且效果很好的家庭教育方法?
当然有,前提是你自己必须要勤勉,优秀自律,能给孩子做一个好榜样,同时,你的孩子在这个方面,他的情商比较高,可以看到你给他树立的这种言行同意的示范和榜样的作用,但是需要母子之间极大的内心沟通。
有呀,虽然都是套话:以身作则,寓教于乐咯……
但实话实说还要看孩子,有的孩子好引导,读故事,看寰宇探索,听儿歌,玩玩具就能学会父母想教会他和希望他培养出的东西,但有的就算严厉也没效果……
在当今这个社会,如果要找轻松喜悦的家庭气氛有点难,因为我们的父母不同的背负着各种各样的压力,但是我想只要我们还能坚持,我们就必须要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
谢邀。原则上说,家庭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孩子能健康快乐的成长,育儿场景千千万,单是靠具体方法是无法完全覆盖每个生活场景的,所以我们一直提倡并要求家长要先具备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认知,再通过方法的传授和能力的训练达到轻松育儿高效成长的终极目标。这里我简单的向大家介绍下“人本家庭教育”的认知体系,如果能理解吸收,相信家长朋友们肯定会有很大的提高,会帮助你们轻松化解很多恼人的育儿问题,不足之处欢迎留言探讨。
一、状态对
不论何时何地何种场景,父母对孩子一定要保持微笑平和的状态。中国有句俗话叫“伸手不打笑脸人”,用在这里可能不太恰当,我想表达的是微笑的力量被很多人大大低估了,你的态度决定了孩子回应你的方式,微笑平和是做父母的必备素质。
二、理念对
所谓理念对就是要做到“眼里有人”四个字,要把孩子当作一个平等的个体对待,不会因为他是你的孩子,或者他的年龄小,从而认为孩子就是需要被管教约束的,这种错误的理念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孩子正常的身心发展,现在很多教育机构倡导“要把孩子当朋友”也是这个理念的延伸。
三、方向对
家长要知道自己并不是完人,不是教育方面的专家,专家也有犯错的时候,所以我们要经常觉察内省,对待孩子要经常要从自身找原因,这是大多数父母都做不到的一点,遇到问题要么就是孩子的错,要么就是学校老师的错,总之错都在外界,自己才是唯一清醒的那一个人。
一、支持情绪
先要支持孩子当下的情绪,他哭或者笑都应该支持,而不是斥责,这是构建信任的基本前提;
二、了解真相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家庭教育特色化服务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家庭教育特色化服务案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