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家庭教育法在哪里投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家庭教育法在哪里投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宁波象山实验小学,众家长联名举报一个10岁学生,怎么回事?
一直以来校园暴力都是整个社会非常头疼的问题,我们在上学的时候也多多少少会经历过或者看别人经历过,只不过当时没有那么发达的咨询很多事情没有曝光出来。现如今互联网时代可以通过网络曝光的形式来让问题得以根治,也不失为一种方式:
宁波实验小学家长联名举报一名小学生
在5月25号的宁波教育局官网上看到了一封请愿信,内容却让人大吃一惊,是来自一个班的全体家长签名按手印举报他们孩子所在班级的一名孩子。能被所有家长联名举报这个孩子也是看来做了不少恶,比如打架、辱骂同学、脚踢同学、勒索同学、剪同学的头发,恶行不一而足。
每一个骄纵的孩子背后必然会有一个更加放任的家长,而这个孩子背后的家长也是非常的奇葩,更重要的是这孩子的家长是交警队的公务人员,这身份就让这个事情更加受到网友的关注,一个公务员何以能骄纵至此,内后必有异常。
事情已经出了结果
这个事情发生之后象山教育局也是紧急对这个事情进行了调查,并且很快的做出了公告,首先承认了事情与他们叙述的基本相符,教育局也是在三方进行沟通之后做出以下几个措施。
1.家长上门道歉
2.孩子母亲在校陪读
3.老师监督,学校领导每天视察
不得不说这个事情的处理结果还是比较令人满意的,一方面教育局没有扯皮而是认真的在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也确实动作很快,仅仅两天之后就做出了正式的回复,这个教育局的解决方案值得点赞。
“班霸”暴力欺辱同班同学长达数年,其父态度蛮横
【事件简述】宁波象山实验小学一10岁二年级学生刘某某,自从2018年以来经常性打同学巴掌、往同学身上撒尿、脚踢同学头部、勒索同学、剪同学头发等,自身暴力倾向极度严重,随引起同班学生家长集体联名举报。
更可气的是,同学家长找到该学生父亲后,其父态度恶劣蛮横,反复偏袒孩子,还叫嚣今后不要跟任何人道歉!
虽然事情发生曝光后,宁波象山县教育局迅速做出了通报,但是从通报内容来看,对于涉事学生和其父亲并没有什么实质性惩戒,仅仅是督促家长陪读和学校老师监督。
涉事学生父亲疑似道歉信被上传,但缺乏诚意
涉事学生的父亲虽然在舆论压力之下写出了道歉信,并且由其朋友发出,但是从内容来看其实就是在推卸责任,不断地说明自己和孩子母亲特别忙,没有时间管束孩子。
而不是从自身找原因,也没有对受害者家长做出任何承诺和赔偿,说句实话,态度依然不够诚恳,更多的是想着通过这封信堵住网友的嘴罢了。
政策层面正在推进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期待加强未成年人侵害他人的惩处
两会期间,多位人大代表建议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以发挥法律的警示和威慑作用。一些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中,行为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未得到应有惩处,他们事后再次犯罪甚至进行恶性犯罪的情况,屡见不鲜。
对涉事学生、家长惩戒力度远远不够,犯错成本太低
此次象山小学的事件,虽然未有构成严重后果,但是鉴于法律层面无法对学生采取更加严苛的制裁,将来学生再次欺辱他人将不可避免。
某平台发起的投票活动中,1.2万投票者中近83%认为未成年人完全刑责年龄应设在14周岁及以下,另有12%的参与者认为应“不设年龄限制”。
综上所述,此次象山小学欺辱学生事件最大的弊端,就是对于那些受害学生来说将就此蒙上难以抹去的阴影,而犯错学生和家长并未受到实质性惩戒,依靠父母陪读完成学业能维持多久,其父亲的处理方式终究会毁了孩子的一生。
5月25日,有网友在当地论坛发帖向象山教育局投诉宁波“实验小学暴力事件”。
该网友表示,他是代表象山实验小学北校区208班全体家长发的贴。众家长联名举报班上刘某某同学有严重的暴力倾向。这孩子平常欺辱同学已是家常便饭。打同学巴掌、往同学身上撒尿、脚踢同学头部、勒索同学、剪同学头发等等行为司空见惯。刘某某的行为让人无法相信他是一个小学二年级的学生!
多名受伤同学家长曾在校方的协调下与刘某某父亲(据网友帖子所述,其在象山交警中队工作,为公务员)接触。然而刘某某父亲却表现出明显的纵容和偏袒态度,甚至对老师说:我自己的孩子我自己会教导,不需要老师教诲。
据悉,这个被举报的学生在课堂上“带头起哄”,任课老师敢怒不敢言。
5月27日晚,象山县教育局通过官方微博,就“家长、网友反映实验小学事件”做出了回应:内容基本属实,该学生多次违反纪录,让家长道歉、陪读,责成人员到班里蹲点。
这事让人看起来感到不可思议:一个10来岁的孩子难道还能反上了天?他竟然让老师没法让同学受难。即使是最爱孩子的家长们也不得不抱团联合起来在网络上发声寻求援助!
这是为什么呢?谁给他的胆?
当地的知情者揭示了其中内情。他说,这个孩子的爸爸是有权有势的公务员(象山石浦交警)。前几年他儿子在石浦上幼儿园时因为太坏被老师打手心,结果这孩子的父母就跑去打老师,他们还让学校开除了老师。
至于这孩子的求学生涯,也是相当的“内容丰富”。这小孩刚读一年级的时候就经常欺负别的孩子。老师就打了他的手掌心,他爸爸就要告老师告学校……后来这孩子退学重读了幼儿园,又来实验小学了。他卷土重来后,更变本加厉了——打伤了同学说还没用全力。老师叫来了家长,这孩子家长又是那样的言论。
至于孩子父母对其孩子的护短,大伙从下面的的言论中了解一二:
这让我想起去年沸沸扬扬的上饶案件,也是十岁的孩子,家长都在医院工作,挨欺凌的孩子家里父母没工作,家庭地位一目了然,老师偏袒欺凌者,导致被欺凌孩子父亲持刀把孩子捅死暴尸,十岁现在什么都懂,除了身体没有长成,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的作为反应家庭的教育,出事就是家长还有很多人喊着他还是孩子,可是被欺凌的也是孩子,谁去保护弱者,我们的教育只看成绩,心里问题谁来负责。
宁波这所学校的孩子明显家长也是疏于管教,才十岁就对全班孩子造成多次伤害,老师和学校明显也没起到管理责任,社会中欺凌事件不断,而且越来越多,年龄越来越小,今年针对校园暴力制定的民法典中有针对的处理追究方案,有法可依,我们希望这样事件越来越少。
事件回顾:5月25日,宁波象山某小学208班全体家长联名举报班上的一名孩子刘某某,举报理由是这名小学生对同班同学产生了极其不好的影响,他的行为有欺负同学、勒索同学、辱骂同学,甚至往同学身上撒尿。看到这里,很多网友认为这都不是一名小学生应该做出的事情,如果说只有一两个人说你错了,那么问题有可能不是出在自己身上,现在是全班家长都这么认为,那么自己的确是做错了。
该小学生经常与同学发生冲突
据了解,2020年5月18号,刘某某在校园和同学打架,用凳子砸了同学头部,造成对方前额淤血后脑勺血肿,这已经给人家造成了很严重的伤害了。类似这样的冲突还有很多,对于刘某某来说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除此之外,他还扰乱课堂的正常秩序,老师对此也没有什么办法。正所谓,子不教父之过,这都是家庭教育的缺失才造成孩子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即使刘某某的父亲向同学们道歉,也没什么用。毕竟这名同学的行为已经由来已久了,改正的话,非常困难。
处理结果
既然家长的联名举报信已经写了,有关部门自然对于这件事情做出了处置。具体措施总共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是家长上门道歉,孩子做错事情了,作为监护人理应向人家赔礼道歉,第二是家长到校陪读,这样的话,如果以后刘某某再有欺负同学的行为,家长可以第一时间制止,不让此类事情再次发生。第三是学校加强管理,专门安排一个老师,规范该生的行为。
10岁的小学生做了什么惹人怒,惹人急的事情,需要班级的众家长进行联名举报这么严重的程度呢?
原来又是一起校园欺凌的事件,但这件事的主角才是10岁的小学生,就敢对自己的同学进行打同学巴掌、往同学身上撒尿、脚踢同学头部、勒索同学、剪同学头发等这样的行径。
你作为家长的第一感想是什么?
你是不是就想上去把他拎出去,然后按照他的行为在他身上重复上演一遍呢?让他能够狠狠地接受这样的教训。
然后把这样的“小霸王”告到教育局,让教育局出面解决此事,让他们的父母进行道歉呢?
但事件会让你感觉到更加的恼火与冲动。
幼儿园成立家委会通知怎么发?
关于成立家委会的通知一 家长您好: 为了我班小朋友们的健康、快乐、幸福的成长,充分发挥全体家长对我校的关心、爱护和支持的积极性,通过建立一个家园互通情况的交流平台,
尊敬的家长们:
大家好!为了更好地促进学校和家庭之间的紧密联系,提高教育质量,我们计划成立幼儿园家委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家委会的目的和职责
家委会的成立旨在增强家校合作,促进家庭和学校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共同关注幼儿园的发展和孩子的成长。家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参与学校决策:代表家长群体参与重要决策的讨论和决策过程。
村民是否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投票选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 第十五条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 第十八条 选民因外出、生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参加投票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填写委托投票证,委托其他选民投票被委托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接受家庭成员以外选民的委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家庭教育法在哪里投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家庭教育法在哪里投票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