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家庭教育由妇联牵头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家庭教育由妇联牵头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家调站介绍?
“家调站”是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调解阵地和场所。
由妇联协调牵头,政府职能部门主导,
社会组织参与,具有公益性、民间性和专业性的特点,遵循自愿、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设立,
及时掌握重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情况。
在市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护蕾行动全称?
“护蕾行动”有多个同名活动,其全称和介绍如下:
- “护蕾行动计划”: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华妇女发展基金会联合发起的公益活动,旨在倡导关注女性健康、保护妇女权益、促进性别平等。通过宣传教育、政策倡导和社会行动,助力脆弱女性群体,维护和促进女性的健康和权益,推动社会各界关注女性健康问题,促进公平发展,助力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
- 依法打击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由伽师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伽师县人民检察院具体实施,公安、法院、司法、教育、民政、文旅、卫健委、团委、妇联等部门协作配合。该行动通过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效预防、矫治未成年违法犯罪,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 湖北省“护蕾行动”:是湖北省妇联开展的一项大型儿童安全自护教育公益活动,旨在帮助更多的儿童增强自护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 长春市预防未成年学生自我伤害“护蕾行动”:是长春市教育局开展的行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心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加强文明城市建设,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有利于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有效预防未成年学生自我伤害事件的发生。
河南省教育培训机构条例?
为促进河南省职业培训事业发展,《条例》明确规定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职业培训中应承担的职责。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职业培训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协调机制,推进职业培训工作;明确人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要求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职业培训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职教社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做好职业培训工作。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服务。同时,《条例》也从加强职业培训能力建设、师资培养、表彰奖励等方面规定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
为推动企业发挥在职业培训中的主体作用,《条例》要求企业应当建立职工职业培训制度,明确机构或者人员负责职工职业培训工作;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在职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明确支持企业设立首席技师岗位,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大工匠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和职工创新工作室。
为切实提高职业培训质量,《条例》规定职业培训应当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在强化劳动者职业技能训练的同时,加强劳动者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培养,提高职业素养,弘扬和传承工匠精神。要求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推行就业导向的培训模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和培训内容,突出实际操作技能,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明确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制度。要求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等职业院校依据国家职业等级标准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培训活动,《条例》明确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具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未经依法审批的,不得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要求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发布的培训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客观、真实、准确。民办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发布的培训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为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条例》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依法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要求有关部门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当年的退役士兵开展免费培训;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家庭教育由妇联牵头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家庭教育由妇联牵头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