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家庭教育促进发展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家庭教育促进发展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是哪天?
5月15日。
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设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该法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我国首部家庭教育立法,历经前期调研、进入立法规划、三次审议等过程,直至此番表决通过。
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是哪一周?
每年5月15日
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全国妇联、教育部16日启动2023年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活动以“家教伴成长 协同育新人”为主题,将汇聚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力量,大力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广泛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理念知识,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
2021年双减后家庭教育的具体实施?
呼应“双减”促减负
从表决通过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来看,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并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而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则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实际上目前学生面临的学业负担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互影响的结果。”在储朝晖看来,家长需要更加理性地去看待学生,特别是自己孩子的学业负担和成长发展问题。“眼光需要更长远一些,而不是只盯着短期的考学成绩和效果。”
据了解,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二审过程中,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建议增加规定,进一步要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同时,将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设立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明确为“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从源头遏制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可能出现的乱象。而在三审稿中,又增加了呼应“双减”的相关内容,从家校协同的角度减轻未成年人课业负担。
1、加强孩子内在自驱力的培养
双减,减去了作业量,减去了课外培训,学习回归课堂,在普遍性的教育模式中,不免会出现行为和成绩上的差异。
作为最了解孩子的家长要更 专注于培养孩子的自控力、专注力和情绪管理能力,与老师携手,共同为孩子成长助力。要知道,孩子的学习是爬坡,更要 家长和学校的“双向奔赴”。
2、只增不减的日常陪伴
如今没有了课外培训,我们更该利用孩子多出来的时间, 做好父母的陪伴,策划合理的安排。
确定家庭教育立法的名称与地位?
全国妇联就家庭教育问题进行的公众调查数据显示,公众普遍重视家庭教育,对家庭教育立法认同度高,74.3%的人认为有必要或非常有必要通过法律来规范家庭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建议全国妇联出席“两会”的代表委员在“两会”提出《关于制定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建议》,建议通过立法对家庭教育的界定、基本原则、工作机制、特别措施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出规范。
主要内容如下: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共同构成了塑造人的完整教育体系,三者并列为国民教育体系的三大教育支柱。其中,家庭教育是人初始的、覆盖全程的、最为重要的教育,事关个体利益、家庭福祉和国家竞争力,是现代教育中需要支持、指导、管理、研究的独立的专门的教育领域。通过立法确立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有利于推进家庭教育事业。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62条明确提出制定有关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这为我国制定家庭教育相关法律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政策依据。目前我国家庭教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制定家庭促进法是回应家庭教育突出问题和促进家庭教育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的现实需要, 启动家庭教育立法工作已势在必行,迫在眉睫,特提出立法建议。
一、家庭教育及家庭教育立法现状分析
1、我国家庭教育问题突出
面对社会在转型、家庭在变迁、教育在变革的外部环境,我国的家庭教育却一直延续着传统模式,问题突出:一方面,家庭教育的实施处于无师自通、盲目无序、自己自足的状态,“养而不教”者有之,“教而无方”者有之……甚至“狼爸”“虎妈”大行其道,恶性案件频出。另一方面,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市场异常混乱,各类家庭教育服务指导机构缺乏必要的准入机制和专业规范。上述问题亟待重新审视、回应。
2、我国现行有关家庭教育的立法状况
目前,相对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我国缺乏完善、系统的促进、支持家庭教育事业的法律与政策,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得不到确认,家庭教育服务、指导、管理等支持系统既不健全也不规范,亟待立法回应。
3、域外家庭教育立法概况
近年来,联合国以及许多国家和地区日益重视家庭教育的重要价值,部分国家和地区还明确了家庭教育实施策略,甚至制定了相关法律。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在序言部分指出:“家庭作为家庭所有成员、特别是儿童的成长和幸福的自然环境,应获得必要的保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家庭教育促进发展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家庭教育促进发展规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