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制建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制建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依法带娃最新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依法带娃最新规定要求父母或监护人应当履行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行为,不得让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未成年人谋取利益或实现自己的愿望,不得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知情权和表达权,不得剥夺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和健康权等基本权利。
父母或监护人应当注重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尊重未成年人的个性和意愿,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教育、医疗、文化、艺术、体育等资源,保障未成年人的平等发展权。
做好家庭教育各单位如何配合?
1.构建家庭教育社区支持体系。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推动建立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开展工作,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将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教育体系。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可以派教师到街道、社区(村)挂职,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2.统筹协调各类社会资源单位。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引导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单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由政府购买公益岗位。依托青少年宫、乡村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阵地,为城乡不同年龄段孩子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家长提供及时便利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3.给予困境儿童更多关爱帮扶。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指导、支持、监督家庭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要特别关心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贫困儿童,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以城乡儿童活动场所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困境儿童特点和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关爱帮扶。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逐步培育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
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家庭教育促进法”是由家庭教育自身规律决定的,尊重了家庭教育私人性和自主性的本质特点,凸显家庭教育立法的赋能本质。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核心是为家长赋能,通过明确国家、社会等相关主体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支持帮助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家长家庭教育能力的提高。家庭教育促进法考虑我国广大家庭在家庭教育理念、能力方面普遍不足,明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教育的职责,规定了不履行职责的不利后果,更重要的是,从公共服务供给的角度,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家庭教育服务指导体系,帮助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高家庭教育意识和能力。因此,法律名称增加了“促进”二字。
家庭教育指导坊的实施原则有哪些?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原则包括“家长主体原则”、“双向互动原则”和“分类分层指导原则”。
“家长主体原则”指出,指导者应确立为家长服务的观念,发挥家长在指导过程中的主体作用。
“双向互动原则”指出,家庭教育指导是指导者与家长、指导者与孩子、家长与家长互动的过程,是家长自我教育的过程,要努力创设指导者与家长、家长与家长之间互相学习以及家长与孩子双向沟通的环境与条件。
“分类分层指导原则”指出,按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总体目标,确定不同学龄段孩子家长和不同类型家长的指导内容和要求,形成分类指导、分层递进的指导工作体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制建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制建设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