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招生原则_向您介绍的学校地址在哪里?学校自愿招生完全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招生原则1、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和当地学生情况确定调整比例;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应控制招生计划……学校志愿招生完全符合公平、公开的原则。公平原则、按分录取。
招生原则1、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和当地学生情况确定调整比例;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并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院执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2、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优先考虑有更好选择的在线考生。当好的选择来源不足时,将依次录取其他候选人。专业招生时,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专业计划已满并愿意接受专业调整的考生,学院将安排空缺专业。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理科单科按不同顺序排名,即文史科目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科目排名按照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没有专业水平要求。
3、艺术类考生报考原则。艺术类专业主要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按照各省(区、市)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含音乐、舞蹈、美术)统一考试成绩确定。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高控制线后,按照文化、专业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专业成绩相同时,素描、色彩、素描按照专业单科成绩排名;当单科成绩相同时,文科科目将按照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排名,即文科科目的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科的顺序是综合科学、语文、数学、外语。
4。往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5、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录取加扣政策。
6、对于不愿意报考我院但愿意服从部署,并已被招生省(市、自治区)招收并报考我院的考生,我院将根据情况择优选取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
学校地址
我校具体地址为重庆市双福新区复兴大道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