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解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解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义务教育课程是按照什么设置的?
教育目标和理念。
课程设置要符合国家或地区对义务教育的总体目标和教育理念,例如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等。
所以义务教育课程是按照教育目标和理念设置的。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三大特征整理?
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什么?
有中国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为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
1.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2.统一性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3.强制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特点:应体现普及性、基础性和发展性。
(1)普及性指义务教育的课程要面向每个学生,其标准是绝大多数学生能够达到的,确保每个学生能达到国家的基本质量要求。
(2)基础性指课程内容和要求应该是基础性的,体现国家对每个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
(3)发展性指课程应着眼学生的终身学习,适应学生发展的不同需要,为学生的自主、全面和持续发展提供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良好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以及各种必备的能力。
我国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特征是普遍性、基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都是不可或缺的。
1.普遍性
普遍性是指国家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全部或者大部分学费。这是世界各国义务教育的一个共同特点。
2.基础性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有到了一定年龄的儿童、少年都必须上学,完成九年的义务教育,并且要以良好的态度学习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和基本态度。
3.强制性
义务性也叫强制性。监督、劝说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义务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最基本特征。这意味着义务教育应当依靠国家的强制力来实施和推行。义务教育不仅是受教育者的权利,更是国家的义务。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设置原则?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必须体现国家对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这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各门课程标准提出的一个根本性要求。课程标准是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提出基本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而这些要求、规定和建议都必须符合义务教育课程总的培养目标,必须有利于而不能有悖于义务教育课程培养目标。众所周知,义务教育在一定意义上是公民素质教育,因此,义务教育课程的培养目标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都必须体现国家对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
公民素质这一概念最早是西方提出的。国际上通用的这一概念,至少包含以下含义:了解现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并具有相应的实践能力;了解现代国家运行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具有民主与法制的意识和民主参与的能力;了解现代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需的基本规范和伦理底线;了解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学会自主判别、自主选择和自主承担,能够为现代社会有尊严的多样性做出贡献。
我国关于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主要反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表述中。我国宪法在第二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中,涉及到了对于公民在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以及作为劳动者所应具有的素质等公民素质方面的基本要求。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作为本次课程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指出要使学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质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这是国家对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在课程总的培养目标上的体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解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解读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