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师教育课程界定原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教师教育课程界定原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课程的类型有哪些?
课程的类型是指课程的组织方式或设计课程的种类。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将划分课程分为不同的类型。
1.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按照课程的内容是系统知识还是直接经验来划分,可以吧课程分为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
2.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按照课程计划中对课程实施的要求,可以把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3.显课程和潜课程。按照课程的表现形态或者呈现方式,可以把课程分为显课程和潜课程。
4.综合课程和分科课程。按照课程内容的组织方式,可以把课程分为综合课程和分科课程。
5.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按照课程的管理体制,可以把课程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
6.德育课程、智育课程、体育课程、美育课程、劳动技术和职业教育课程。这是按照培养目标的不同将课程分类的。
教师职称评定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需要一致吗?
你好,这个是需要看你所在的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来判断的,建议在申请职称评定时先咨询一下相关领导或部门,比较保险。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要视你所在的学校来进行分析。
1.不需要,因为资格证是从事教师职业的资格,而职称则是你从事教师职业后,资历、能力等的一种水平。 2.初级的条件通常比较低,具体要看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职称评审条件,不同地方是不一样的。
教师在评职称时,对教师资格证中认定的学科与实际所任学科不作要求,而小学对任教学科与自己所学专业也没有作任何要求,而中学也是以大类来进行职称评审,因此如果老师们只是转教了相近学科一点影响都没有。
但如果是跨大类了,就比如所学专业是体育教师,实际在学校是教数学,在以数学学科评职称,要么参加县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要么在任期内一直是授数学学科并以数学学科完成继续教育就可以了。
2021年教师法规定?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中国公民或者取得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具备本法规定的条件,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分为幼儿园、中小学(含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专业课(含中等、高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等类别。
第十六条(学历标准)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学位: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本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三)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四)取得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实践工作经验;有特殊技能者,可放宽至专科毕业学历;
(五)取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特殊教育的学段,分别具备特殊教育师范类专业专科、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应当取得相应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等职业学校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应当取得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师教育课程界定原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师教育课程界定原则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