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重庆文化艺术职业技术学院向您介绍办学条件和招生细则。一、学校简介重庆文化艺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注册的。是重庆市第一所综合性公立高等教育机构。职业艺术学院。以重庆艺术学校为依托,培养了三届梅花奖获得者、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沉铁梅、蒋勤勤、殷桃……一、学校简介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在教育部注册。是重庆市第一所公办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学院。以重庆艺术学校为依托,培养了三届梅花奖获得者、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沉铁梅和蒋勤勤、殷桃、陆毅等知名影视明星。秉承“立足重庆、传承文化、服务基层”的办学定位,秉承“厚德载物、多才多艺”的办学理念,具有“能说、能唱、能跳、能编”的办学特色。并指导、拍摄”和“四能四能”人才培养目的,着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具有舞台表演能力、艺术原创性、文化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文化艺术人才。次。
二、申请条件
1、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为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艺术类学生和普通文理科考生。
2、外语要求:外语没有限制,但学生入学后,所有外语均以英语授课,不教授其他外语。
3、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4、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机构组织的专业考试出身,并通过成绩并获得专业证书。在符合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校还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条件及招生细则
3. 入场规则
1、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素质综合衡量,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根据当地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同批次招生控制分数线,结合报考考生人数和招生计划数量,确定我院录取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整比例按照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规定执行。
3、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优先录取选择较好的考生,在没有足够好的选择的情况下,录取非最佳选择的考生。没有分数差异要求。
4、录取专业的确定办法:采取优先录取原则。对同一志愿申请的考生,将综合考虑,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已完成专业规划并愿意接受重大调整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录取。
5、认可国家及招生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减分政策。
6、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高考(或中考)专业成绩为准。采用省级高考成绩的省份,原则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采用学校考试成绩的省份,原则上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录取进入项目的考生。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照各省(市、自治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办理。
7、往届生和应届毕业生一视同仁,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八、对于不愿意报考我院但愿意服从部署的,认可招生省(市、自治区)招收向我院提出申请的考生。
四、录取与审核
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注册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录取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的,学院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期间,学生高考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学院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 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认可、电子注册的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由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