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课程防溺水教案小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教育课程防溺水教案小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幼儿园防滑冰溺水安全教育教案?
幼儿园如果要写防溺水或者是防滑病的安全教育教案,首先我们要把我们的课程目标制定好,第一,孩子们防止滑冰第二防止溺水,懂得自我保护,将这些课程目标制定好之后,再围绕这几个目标展开我们的教案设计就完成了我们的教育教案。
防溺水十六个一的内容是什么?
1.召开一次防溺水教育宣誓大会并举行集体签名仪式。强化 学生坚守防溺水“六不准”规定。
2.召开一次防溺水的班主任培训会。
3.召开一次防溺水的主题班会课,且有教案。
4.召开一次防溺水的家长会。
5.学校与班主任、科任教师签订一份防溺水工作责任书。
6.学生及家长向学校递交一份防溺水(承诺内容手写)承诺书存档。
7.印发一封《致全县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
8.印发一张“防溺水”的家校联系卡。
9.出版(喷绘)一期防溺水的黑板报、宣传专栏。
10.印发一份防溺水的宣传手册。
防止学生溺水,谁该承担主体责任?如何才能将预防溺水落到实处?
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就会到学校调查有无防溺方面的宣传教育资料,有没有防溺主题班会、班刊校刊等,如果资料欠缺,就等你找到了背锅的。作为学校和老师方面,为了避免背锅,在这方面的准备往往是充分的,而且平时的教育宣传没有谁敢不重视,所以上级的调查大概率是找不到背锅侠的。
但是家长一般不会善罢甘休,一闹将起来,和稀泥的节奏开始,现在又要把考核和溺水事故挂钩了,等于说有无责任都将有人背锅,这是什么逻辑?
谁来承担主体责任?为什么我们对此一直处于被动?
有条件的学校有必要把游泳作为一门体育课程,还可以购买学平险,若不幸发生溺亡,可以进入司法程序解决,该谁负责谁承担,不可事事“考核”,不能无限放大学校和教师的责任,甩锅思维要不得。
防止学生溺水,只要老师尽到安全教育,并且各种措施安排到位,学校老师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除在校内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外)特别是在节假日孩子发生溺水事故责任应该由监护人来承担。
怎样才能将预防溺水事故落到实处呢?目前有不少地方都把这一任务强加在在职老师头上,安排老师在节假日特别在暑假中都去巡河巡塘,万一发生孩子溺水事故还要追责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就连教育部也发了文,学生暑假中发生溺亡事故要追责学校和老师。我认为这确实欠妥,首先老师没有分身之术,特别是在农村水网地区一个施教区内有数条河几十口沟塘,全校所有老师二十四小时不停地巡视也照顾不过来,老师能负起这个责吗?再说了老师们在暑假中还有很多的任务要去完成,如,参加各种培训班和业务学习,不断地充实自己,提高自己业务和工作能力。同时还要制定好下学期的各种计划,备好两周左右的课。要求老师放下本职工作去巡沟塘,合理吗?
防溺水的工作为什么不去调动利用社会力量呢?以前各级政府都有关心下一代工作协会。由关心下一代工作协会出面在镇,村,(居委会),组,聘请退休老师,退休干部,老党员,老工人来做暑假中孩子的安全工作。同时把每村民小组里的所有中小学生编为一组,由高年级孩子负责每天下午两小时带领大家看书做作业,并要求孩子之间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不做任何危险的事,不准玩水。并定期由专人给孩子们讲如何防溺水,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用火等知识。同时每村民小组都有“三老”人员巡视沟塘。(镇,村政府拿出点经费给三老人员一些补助)多年来虽然在水网地区却没有发生一起孩子溺亡和其它事故。
以上是我退休后从事了多年的工作,我认为很有实用价质。供各级教育部门的领导参考。
(文/姜长永原创)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课程防溺水教案小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课程防溺水教案小班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