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性教育课程新婚性教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性教育课程新婚性教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结婚后男人要同房,女人不同意,男人强行发生性关系,这能构成强奸罪吗?为什么?
强奸,故名思义是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也就是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强行,強迫进行。一般是通过强制的手段,威胁,梱绑,诱骗喝迷药,或一些暴力手段强行与另一方进行性行为的被称强奸。
我们国家对女方强行与男子发生性行为没有认定为强奸犯罪的先例。前几年郑州曾有一名女性在桥下强行与一名男性发生性行为,虽遭到男子反抗,最终女方还是得逞了。警方虽进行了调查,但无法可依,也就不了了之。
结婚后男方要同房,女方不同意,男方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从表面看这种行为符合强奸的特征,应按强奸犯罪论处。但从我国的法律实践来看,只要没有遭成严重后果的,鲜有被认定为强奸罪的。
这涉及到婚内强奸算不算强奸的问题。我认为既然同意和异性结婚生活,就预示着要有性生活的部分,也就是己经默认了要给对方提供性服务,或者说要配合和满足对方的性要求的义务。
只要不是特别情况,如生病、生理期等,就应该配合对方的性要求、性行为。女方不同意不配合,这就违反了自己应尽的义务,是错误的行为。本质上讲也侵害了男方的性权利。这种情况下,若认定男方犯罪是不公平的,充其量只能说做法有些欠妥。
强奸,故名思义是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也就是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强行,強迫进行。一般是通过强制的手段,威胁,梱绑,诱骗喝迷药,或一些暴力手段强行与另一方进行性行为的被称强奸。
我们国家对女方强行与男子发生性行为没有认定为强奸犯罪的先例。前几年郑州曾有一名女性在桥下强行与一名男性发生性行为,虽遭到男子反抗,最终女方还是得逞了。警方虽进行了调查,但无法可依,也就不了了之。
结婚后男方要同房,女方不同意,男方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从表面看这种行为符合强奸的特征,应按强奸犯罪论处。但从我国的法律实践来看,只要没有遭成严重后果的,鲜有被认定为强奸罪的。
这涉及到婚内强奸算不算强奸的问题。我认为既然同意和异性结婚生活,就预示着要有性生活的部分,也就是己经默认了要给对方提供性服务,或者说要配合和满足对方的性要求的义务。
只要不是特别情况,如生病、生理期等,就应该配合对方的性要求、性行为。女方不同意不配合,这就违反了自己应尽的义务,是错误的行为。本质上讲也侵害了男方的性权利。这种情况下,若认定男方犯罪是不公平的,充其量只能说做法有些欠妥。
法润金沙简要回答!
结婚后丈夫要同房,妻子不同意,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罪。理由如下: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或者故意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行为。强奸罪侵犯的法益是妇女的性自由和幼女的身心健康。因该处讨论的是婚内丈夫“强奸"妻子的问题,故不涉及幼女的身心健康权利问题。那么丈夫强行与自己的妻子性交是否构成强奸罪呢?关健便在丈夫是否侵犯了妻子性自由的权利!
妇女的性自由,是指妇女根据自己的意愿发生或不发生性行为的自由。妇女性自由的权利依法受保护。但在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夫妻之间有要求进行性生活的正当权利,夫妻之间有相互配合对方发生性关系的义务,夫妻之间不存在“奸”的问题。因此,夫妻双方之间,一方强行与另一方发生性关系,并不侵犯另一方的性自由,既然并未侵犯对方性自由的法益,当然也就不存在涉性侵的犯罪。也就是说丈夫强行与妻子性交不构成强奸罪,妻子强行与丈夫性交也不构成强制猥亵罪。
虽然在婚姻关系中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罪,但若因使用暴力导致妻子受伤的,则可能涉及家庭暴力问题,若导致妻子轻伤以上后果的,还涉嫌故意伤害犯罪。所以,夫妻之间,无论是“亲密"的事还是其他事,最好还是“有话好好说”,别让好事变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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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话题,不由得想起来一个残忍而又真实的故事。这个故事的始末,起自夫妻婚后的性关系。
有一男,经媒人介绍,认识一女孩,经过短时间的恋爱,仓促结婚。结婚前,女方向男方要了彩礼三万余元。在当时的年代,三万多元的彩礼在当地算上是个天文数字,足可以使男方倾家荡产。
结婚的当天晚上,女孩相约了同龄女友在新房陪她一夜,男方没能与女方发生关系。
第二夜女孩让男孩去睡沙发,自己睡床。女孩拒绝了男孩想要发生性关系的要求,双方发生了撕打,僵持一夜。
第三夜女孩去无踪影。
后来男孩多次到女孩娘家找人,均无结果。半年后,男孩提出如果女孩觉得确实没有感情,就协议离婚,但离婚的前提是要求女孩返还三万元彩礼钱。交涉中,女孩母亲以“自己做不了主,想要退还彩礼钱找女孩本人去要”为借口,推诿此事。男孩到处找又不到女孩,双方矛盾日益恶化。
后来,男孩打听到女孩在某县城租住了房屋,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同居生活,并且生育了孩子。男孩因气愤,产生了过激的念头。
某夜,男孩伙同父亲,一起到女孩租住的房屋内去找女孩,正好那天晚上女孩带着婚外生育的小孩外出未归,房内只住着女孩的母亲和女孩的二姐,及二姐的一个女儿。男孩的父亲在与女孩的母亲交涉中,双方动起了手脚,男孩伙同父亲将女孩母亲、女孩姐姐及女儿全部杀死,扔进了下水道。
后来男孩、男孩的父亲均被执行死刑。
一场结婚骗局,伤害了5条人命。
个人认为,法律是保法私权的,其中就有性这一权力。无论男女,只要是违被男女个人意愿,任何人都不可违背性意愿,否则就是强奸。不但是女人有这一权力,男人也同样有这一权力。都是平等的,每个人只要是,被违背了个人意愿,不管是有否婚姻在身,都是违法行为。婚姻存续期间,是双方都有应尽义务,但前提是,你不能违背个人意愿的情况下,硬来吧,义务是什么?个人认为此时,她他不想应尽此性性行为,对方就不能强制硬来,违背个人意愿不管是有否婚姻在身,都是犯罪和犯法,侵害了个人之私权,每个人只有这一私权才是自己可支配得,如果任意一人就可剥夺你这权力,这社会还有法律存在的必要吗?答案是否定得…违背个人意愿的事情在性权力上,就是侵权,剥夺她他人权力,就是违法不能迁究纵容…
如果是真的违背女人意愿而强行发生性关系,那么的确可以算是违法行为。
但是你这里面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你们的关系。
这种关系就存在了一定的变数问题,也就是你是真的自愿还是假的自愿。
我们都知道,夫妻是受到合法保护的。按照常理来说,你们既然结婚那么肯定会发生关系。
这种是常识问题,也就是同意发生关系才结婚。
但是我们通常在现实中,因为夫妻关系破裂或者关系不好往往不同意发生关系。
那么这种在法律保护的前提下,发生了违法的事情算是违法吗?
按照我们正常的理解这种属于感情纠纷,调解一下就没什么问题了。
但是现实是没什么关系的,如果女方告男方那么也是可以的。
这其实是很正常的先后问题,就是并不冲突的时间线问题。
有些男人结婚是为了传宗接代,那女人结婚是为了什么?
谢邀。
男人希望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看似一个极为低级的动物性本能,而恰恰就是这样的本能,才使得人类得以繁衍生息永无止境(当然随着地球的消亡人类也终将不复存在,那就是另一个话题了)。而女人就是这人类生存链条上极为重要并不可或缺的一环。
谢谢邀请,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老祖宗就是这样传下来的,男人结婚是为了传宗接代传递香火,女人结婚嘛就是帮男人实现这一愿望的,有时候男人为了讨媳妇不惜重金聘礼,大把花钱。
男人结婚是为了传宗接代,女人结婚是为了什么,这一提问的回答是很广泛的,……“她为了能和她心爱的人在一起长相斯守″,这只是千万个回答的一种……许许多多的爱情故事不胜枚举,故事里的男女主人翁,她们追求的爱情是纯洁的浪漫的,无比神圣的,但往往她们不是断送在世俗的门第观念中,就是葬送在莫落的政治联姻中,当然也会有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也会有受尽磨难甚至九死一生,颠沛流离然后走到一起的……
有人说男人与女人结婚,成为夫妻是前世修来的,也有人说是月老点的鸳鸯谱,不管怎么说,我觉得俩个人走到一起不容易,要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女同胞的责任更加重大,相夫教子要做一个好的母亲和一个贤内助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夫妻双方要相互敬爱相互包容相互珍惜,珍惜你身边的人,珍惜将陪你到老的人,容颜在慢慢的变老,青春爱恋的美好身影虽然远去,但将永远深藏在心底,彼此应该更加珍爱,更加坚守曾经的誓言……友们且行且珍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性教育课程新婚性教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性教育课程新婚性教育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