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台梭利教育法是一种全面提升儿童素质,发展儿童潜能的教育方法。她巧妙地利用儿童自身的成长要求,在不损害儿童的自由与快乐的前提下,实现教育的目的。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存在着与生俱来的“内在生命力”,这种生命力是积极的、不断发展的,具有无穷的力量;而教育的任务是激发和促进儿童的“内在潜力”的发展;儿童不是成人进行灌注的容器,也不是可以任意塑造的泥和蜡,教师和父母必须认真研究、观察儿童,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在儿童自由与自发的活动中,帮助儿童获得身心发展。据此,蒙台梭利为学前儿童创造设计出一整套有效引导儿童迅速成长的训练方法。
蒙台梭利把幼儿的学习活动称为“工作”,她认为:工作使儿童肌肉和肢体动作协调,手脑并用,促进身心协调发展;通过儿童自由选择作业,独立操作,专心致志,从而磨练了意志,增强了自制力、勇气和自信心,培养了独立自主精神,并且受到了严格的纪律训练;同时也满足了自己的心理需要。蒙氏教法非常好地解决了孩子的纪律问题。通过儿童连续完成手头分级推进的工作,儿童完善了自己,磨练了自己。随着能力的增长,儿童满足其愿望的自由度也增加了,儿童的纪律与自由意识也获得了共同成长。
蒙台梭利非常重视儿童的早期智力开发,但反对以教师为中心的填鸭式教育,蒙台梭利学校主张以自我教育为主,在教育活动中,儿童是主体,是中心;主张从日常生活的训练入手,配合良好的学习环境,丰富的教具,让儿童自发地主动学习,独立思考,自我发现,自我教育和成长。教师和家长只是儿童活动的观察者和指导员。这种教师不教,孩子自己探索的教育模式比灌输式教育,其效果要好得多。蒙台梭利班的孩子在6岁前不但轻松、愉快地掌握了阅读,计算的基本能力,还掌握了相当多的自然知识,而且更重要的是对学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蒙台梭利还有一个重要的发现,即儿童智力发展的“敏感期”问题,这对儿童的早期教育具有重要意义,蒙氏发现儿童在6岁之前的不同阶段对语言动作、细节、程序、书写、阅读等会分别表现出强烈的敏感,这段时间相关的学习十分容易、迅速,是教育的绝好机会,但这一段时间过后,这种强烈的兴趣会消失。抓住时机,进行教育,就可以奠定孩子一生的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