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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你震惊的一宗杀人案件是什么?
谢谢悟空邀请。
兄弟相互残杀,瞬间杀死三人。
那是一个阴雨绵绵的秋天,在我们邻近村发生一起枪杀案,震惊整个县。
一姓付人家,兄弟二人,勤劳恳干,生活虽不算最富,但日子也差不到那儿。
秋天,稻谷收完了,谷草是冬天牛的草料,哥哥牛栏小,稻草装不完,于是便在弟弟的田与自己交界出挖坑,准备安上木桩,把稻草堆在那儿。
真实案件: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云南巧家某乡卫生院,院长张某和一女医生勾搭成奸,后先后被自家女主和男主发现,矛盾不断。为达到长期姘居目的,院长将自家女人和三个未成年孩子通过触电方式杀害。过了一段时间女医生又用毒菌将自家男人和两个未成年孩子杀害,仅老大在县城读书幸免。众人怀疑但无证据。某天乡街子上来一年青人背一瞎眼算命老人,算命奇准,能算出你家几人都出过什么祸福,甚至能算出你之前的灾难,因此一下名传四乡称为半仙。女医生毕竟心虚,于是请瞎子到家中算命消灾。当晚做法事,瞎子竟然念经后将一碗清水变成一碗血水,并告知此屋发生过血光之灾,要求女医生面对神灵如实相告,好消灾。女人被吓蒙了,于是讲了出来。当夜瞎子师徒二人消失不见。第二天女人告知了院长,院长觉得不妙,当即拦车到县城以卫生院名义领取一笔公款,然后回乡带上女医生准备外逃,随即被抓。审讯时主审即是那位瞎子算命先生。他的真实身份是省厅正处级侦查员。所谓算命准其实是前来算命的人,底细都由当地派出所暗中提供。后二人被判死刑,死后女方被人挖出,弃之荒野并且在身上某部位插上一根木杆。此事后来在省作协刊物《金沙江文艺》登出过,题目名"金沙奇案"。
在双减政策下,在小区自己家里为他人提供补课场所是否违规违法?
我专门打济南12345转工商部门和教育部门咨询过,工商答复以教育监管为依据,教育局答复家教(自己或学生私人住宅内授课)目前没有法规约束,但疫情之下应避免聚集性授课,班课尽量避免吧
涉及经营本来就违法,租个房给他人就应合法纳税。如果是自己的私人住宅,学生来学习,自己本人在指导,非公办教师应该不在双减的监管范围吧。难不成带着孩子打王者农药、吃鸡合法合规,陪伴孩子做作业反而违规[捂脸]
按照国家发布的双减政策,一对一授课也属于被监管的范围,也就是说无论是去学生家补课,或者是去其他哪个场所,只要被举报,有经营,都会被追责,那么让孩子们来家里补课,无论几人,收利益应该也是违规的,更何况他也办不下来手续。
你好,我是一个教培人员,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比较专业点。
首先一对一补课是合法的,合规的。一对一是家长和老师之间签订的合同,只要教师按照合同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那么就是合法的。比如大学生一对一,勤工俭学。自由教师哪怕是没有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士一对一给学生补课都是合法合规的。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一对一补课是违法的。《民商法》规定法律没有禁止的,默认为可为。这就像你邻居很会理发,你邀请他给自己理发,理完发给他一些报酬,这完全没问题,不会触犯任何法律。所以网上很多极端人士说一对一违法的其实自己本身就是法盲,制造谣言,他们也从来没有认真读过《双减》文件。我就是一个自由老师,现在就在给学生做一对一家教。
但是如果教师是在职的教师,尤其是公立学校的教师,就违法了《双减》文件的规定:在职教师不能有偿校外补课。如果是培训机构组织的一对一培训,那么就要符合《双减》文件的对教培机构的规定,比如不能占用寒暑假和周末给学生补文化课,不能聘用在职教师,周中补课不能超过晚上20:30,所聘教师必须拥有教师资格证等等。
如果你的规模不大,就是一个老师一个学生,也不会引起监管人员的注意。但是就两个人你能收取的场地费也没有多少。如果你把家改装成独立的空间隔断,同时让很多对老师和学生同时上课,那么你的经营模式就变成了培训机构的模式,而且是没有许可证的培训机构。那么会被处罚。
也许你会说收取的就是租金,但是其实有那么多对老师同时在你家上课,肯定是有人组织,才可能形成规模。那无疑那个组织的人就是你,你就成了黑培训机构的负责人。目前昆明查处的无证经营的黑机构,第一次的罚款是10万。估计这个数额不同地区是不一样的。但是很明显,你这样做是行不通的。如果你只是想出租房子,就按市场价出租,合法也合规。但是如果打着出租的名义,实际组织老师学生补课,目前真的行不通。在昆明,监管机构已经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始挨个居民楼排查了。我想其他地方,也一定会很严。
总之,如果你每次就个把人,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但是我想你也没有什么收益。来来往往的人多了,必然引起相关部门注意,而且现在举报机制也比较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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