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老年教育课程划分依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老年教育课程划分依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民办教师真正的诉求是什么?
谢谢邀请!
表面上看,民办教师要的是待遇,希望给他们提高养老待遇,透过表象作深层次分析,实际上,他们真正的诉求是理解、尊重和认可。这是因为:
首先,民办教师是在国家最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并且错过了一轮又一轮发家致富的好时机
民办教师是村里最有文化、脑袋最聪明的那部分人,春节写个对联,办事当个总管等等,一般干得都是“上等人”的活。但是因为当了个民办老师,错过了发家致富的机会。作为一个有文化的农民,不论是搞种植、养殖,或者做个小生意,那小日子过得都是杠杠的。但是,就因为民办教师工作的拖累,什么都没法做,家里的几亩地也全靠老婆做。
当时确实是国家需要他们,没有他们充实到教师队伍中,很多学校就没法上课,为什么?没老师!从80年代初到现在,40年了,人口高峰期过了,学龄儿童减少了,大中专学生培养了多少,很多地方教师仍然短缺,大家可想而知,40年前是个什么状况。
第二,他们当年的工资收入太低了
民办教师的工资到了90年代以后才60元,之前更少。60元钱当时差不多就是一两袋面钱,所以靠自己的工资连最基本的一日三餐粗茶淡饭也不够,要不是还有几亩地,一家人估计一个月有几天靠喝西北风才能度日子吧。
第三,他们能坚持下来真不容易
他们如果不当民办教师,不论是走出去,还是留在家里,凭着头脑和知识,凭着当老师的干劲和辛苦,早赚了很多钱了,可是他们没有走出来,为什么?说得高大上一点,他们为了教育事业,为了孩子们的前途和未来;说得矮小下一点,他们希望有朝一日给他们转正,咸鱼翻身。
然而,有些人却落空了,因为种种原因,直到离开学校,也未能如愿。现在他们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只希望人们对他们过去的工作给个合理的认定。
现在已经没有民办教师了,应该说是原民办教师。他们是被“政策清退”的原代课人员,如今都是老年农民了。他们的诉求主要有几点:
一次性补发经济补偿金。原民办教师与单位已形成劳动关系,补偿待遇和标准适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是国办发【1997】32号文件的精神。即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并一次性补偿到位。
补办养老和医疗保险。原民办教师同样是人民教师,按规定都是有福利基金作为养老保险的,应视同缴费年限;按事业单位在岗职工教龄补发退职金和教龄退休金;对有‘民办教师资格证’并连续教龄十五年以上的,政府要全额缴纳教龄内的时间至清退时的养老保险金。
退发福利基金。任教年限被扣留的国家所拨发的教育津贴及他们个人被扣留的所有福利基金,应按现在上一年的物价上涨相加全额一次性给本人结清。
原民办教师的的问题现实存在且不能延缓,他们已经到了等不起的年龄。应重视原民办教师的诉求,尽快出台相关保障政策,真正做到既“补”又“养”,让他们心灵得到极大的安慰。
谢谢邀请!民办教师的真正诉求是什么?要准确回答这个问题要分两阶段的民办教师来回答。
2000年以前的民办教师,是产生于一穷二白的新中国穷国办大教育的历史背景。他们与国家公办教师同工不同酬,同是都服务于国家基础教育,同是教育书人,但工资则由国家补助少部,其余主要由公社统筹或生产大队解决。他们从产生那一天起,国家是有承诺的,即以后随着国家经济状况的好转,会转为国家公办教师的。但随着历史的变迁,政策的多变,管理的不规范,很多人教书育人几年,十年,一二十年后,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被当地政府辞退了。没有合理安排和经济补偿。没有机会等到上世纪未国家彻底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民转公。现在他们已年纪六,七十岁,生活长期贫困。这些人的主要诉求就是让国家给他们养老,根据教龄长短,最低享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当地政府每月补贴的30~120元的生活补贴大少,根本达不到农村低保水平。
2000年以后,在私立学校的教师或在农村公立学校的代课教师。他们也是教师队伍中的弱势群体。他们的主要诉求就是贯彻宪法平等的要求,做到同质同工要同酬。
在这里,我要向老民办教师致敬!是他们无怨无悔的工作,撑起过共和国基础教育的半边天。他们把青春和热血都献给了我们伟大的祖国,却至今没有过上幸福的生活。我为他们呼吁,建议中央政府拔财政专款彻底解决之。
1,教龄不够IO年的,统统享受农村低保解决;
2,教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政府用他们的经济补偿金为他们购买社保,享受城市职工养老待遇。
3,教龄满15年以上者,享受公办教师退休养老待遇。
民办教师真正的诉求是什么?
一是提高补偿标准,二是实现老有所养问题。
尽管各地区大部分民师问题得到了补偿,但是补偿的标准太低,一般累积一次性补偿9000元是比较高的了,在这高消费时代,这点钱根本解决不了啥问题。
民办教师由于历史的各种原因,最后他们和转正失之交臂。但是他们的付出和能力不比转正的差。
看着昔日的学生如今都成了老师,民师人既是高兴又是心酸。高兴的是桃李满天下,心酸的是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
当年颁布的《教师法》规定: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应同工同酬,可当时公办教师工资是民办教师工资6倍多,当年国家不富裕,现在国富民强,应该把当年的承诺兑现了。
鬓发斑白的老民师,他们渴望实现老有所养。国家应参照原乡村放映员、电工、乡村医生退休补贴发放办法,也让老民师拥有幸福的晚年。
谈到民办教师的真正诉求,可能是普遍性需求与个性化需求的融合,从多数民办教师的角度来看,他们的诉求是相通的,但是对于部分民办教师来讲,他们也有属于自己的个性化需求,对于个性化诉求就显得五花八门,无法从整体上进行总结概括。因此,我们主要从多数民办教师的总体想法来谈谈他们的真正诉求。
其实,民办教师当前的真正诉求很简单,并没有过多或者过分的诉求,他们仅仅是想提高自身的教龄补贴标准,对自身的养老生活提供一定的保障。同时,也期待着国家能给予他们在精神层面的肯定,将他们从法律或者政策层面给予身份上的认可,让他们能从身份上对自己拥有一定的认可。
当前民办教师的养老待遇问题成为他们面临的最大困境,也是他们目前最紧迫的诉求。目前教师的教龄补贴标准普遍较低,多数地区的教龄补贴标准为每教龄为8元、10元,即使曾经工作过二三十年的民办教师,每月所能领取到的养老金也就二三百元而已,这种养老待遇显然低的略有过分的。
被辞退的民办教师虽然不能与转成公办教师的民办教师相比,但至少也应该保证被辞退的民办教师的教龄补贴能真正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每月二三百元的教龄补贴肯定是难以保证他们的生活水平。近年来也有地区将教龄补贴标准提高到二十元,甚至三十元,虽然提高的幅度看似挺高,但是与当前的物价上涨水平难以匹敌,甚至可以说涨幅难以追得上物价水平的提升。
提高民办教师教龄补贴标准已然是当前解决民办教师历史遗留问题最紧迫的,改变当前如此低下的教龄补贴标准,彻底打破目前的补贴标准,将其提高到100-200元左右,让民办教师能每月拿到一两千元的收入;此外还可以确定教龄期限段,能拿到的教龄补贴金额,从1000元起步,保障民办教师最低的待遇标准。
此外,还应该从法律或者政策方面明确民办教师的社会地位,将原民办教师与当今的公办教师列入同等的社会地位,给予他们在身份上的认可,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社会风气之时,同时将民办教师列入其中,切实从全社会范围内提高民办教师的社会地位。
【谢谢好友相邀】!
谢谢好友[栖哈老师]再次为【原民办教师】的生活养老诉求发声。
对此问题,本人作为曾经的【原民办教师】,也曾多次地发过声。
对于上世纪【原民办教师】对祖国的教育事业所作的贡献,现在年龄在50岁上下的人是有目共睹的,我曾多次说过,现在年龄在50岁左右从农村走出去吃国家“皇粮”,领国家工资的人,谁敢说他们没有受过【原民办老师】的教导……
勿庸讳言,【原民办教师】修成正果跨入【在编】者确实少之又少。在全国统一【清退】原民办教师后,原民办教师的生存环境确实是恶劣的,因为,被清退时他们大多数人已进入人生中年时期,学艺,年岁偏大。经商,身无本钱。在适合他们发展自己有择业优势的时候,他们站在三尺泥土讲台上手持柳棍作教鞭,全身心投入教育事业,被清退时,身无长物,生存状况可想而知……
如今,【原民办老师】大多已经离世作古,尚存人世的多数都生存条件艰难。
就本人接触的原民办老师而言,他们的诉求其实也很简单,无非就是【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用有些老师的原话说【我们要求并不高,只要给我办个建栏立卡户就心满意足了】,真的,听着让人心酸,说句实在话,国家富裕了,确实也该给这些存世不多的【原民办教师】们改善一下他们的生存环境了……
再次衷心祝福尚存人世的曾经的教师同行们,身心安康,吉祥长寿!
什么是家长教育?如何做好家长教育?
谢邀✍
什么是家长教育?
就是指家长对孩子实施的有关家庭生活、孩子成长、自身修养的专业知识与有效技能的教育。
如何做好家长教育?
笔者认为,家长必须做好对孩子的“磨难教育”。
首先是“磨难”。前人告知我们: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苦其心志、饿其体肤、劳其筋骨。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大多数的家长们在教育子女时却认识不到这一点。一方面众星拱月般的把独生子女拥立为“小皇帝”、“小公举”,尽其所能为子女吃尽千辛万苦,提供尽善尽美的“关心”和“照顾”。另一方面却只仅仅局限于片面的要求子女各种应试成绩的高分数,无形中忽视了对子女一些力所能及的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造成了一些“小皇帝”、“小公举”们动手能力差、眼高手低的情形。这一情形往往不被一些对子女期望值甚高的家长们认识到。其结果,“磨难”到的不是子女,而是家长自己。
“磨难教育”,其核心在于“教育”。说到对“小皇帝”、“小公举”们的教育,每一位身为家长的心中都有各自的“小九九”。但愿望不外乎是达到使自己的子女将来成为于国家于社会有用之材,出人头地等等。我们知道,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有一定规律的,教育得法者,事半功倍,不得法者,事倍功半。自己的“小皇帝”、“小公举”在将来是成龙成凤,还是成虫,除了学校的教育外,家庭家长教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作为家长们在督促、诱导子女成长过程中,自己所营造的家庭环境、文化氛围、以及自己在子女面前的言行等方面不可不慎。须知,身教重于言教,“小皇帝”、“小公举”们的可塑性、模仿能力都很强。在他(她)们心目中,家长的言语和行为准则就是给他们做的一种示范和榜样,而榜样潜移默化的影响力是不可低估的。
“磨难教育”难不难?说难也不难。 如果家长们能正确认识到“磨难教育”的功用和积极的教化意义,理解“玉不琢不成器”这一道理,肯下功夫下决心把自己的经济实力和智慧投资到对子女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磨难教育”实际行动中去,那就不难。反之,如果家长们动辄怕自己的“小皇帝”、“小公举”受委屈,放在手里怕飞了,含在口里怕化了,一味的对子女溺爱,迁就,过份的“关心”、 “照顾”,要实施“磨难教育”,那未免就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老年教育课程划分依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老年教育课程划分依据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