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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重庆医学院招生联系方式已放在以下内容中。同学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电咨询。当然,接下来的内容中也会提到详细的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重庆医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文章右侧为在线咨询
重庆医学院位于重庆市长寿区北部新城。距离长寿桃花中央商务区1000米,距离长寿北站500米。乘火车仅需25分钟即可到达重庆。毗邻张裕、长富、长湾高速公路,出行便捷。环境优美,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学校为新生提供个人用品:床上用品(地垫、席子、被子、被套、床单、枕套、枕芯)和生活用品(包括水瓶、脸盆、饭盒、水桶、水杯、牙刷、牙膏、毛巾) 、肥皂、肥皂盒、衣架)。学生自备换洗衣物、拖鞋、洗发水等。
重庆医学院男女比例重庆医学院男女比例为7,333,603。注重教学质量,以行业要求为标准,强化职业道德,强化专业技能,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学生一德、二观念、三能力、四意识、五精神;抓住机遇,跨越式发展,努力把我校建设成为新时代长寿职业教育的领跑者。
重庆医学院管理介绍实习生管理补充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排实习:
违反校规校纪,被学生部或学校取消实习资格的;
因成绩不合格被教务处或学校取消实习资格的;
未缴纳学费;
未按照学校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
由于其他原因,实习被取消。
2. 实习生管理
在校长领导下工作;
在分管副院长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管理部门:重庆医学院招生就业处,电话:023-40429999。
管理人员:专职实习生管理老师协助医院处理实习生问题。他们每月至少去一次医院了解情况并召开实习生会议(简称“月会”)。
3. 实习生请假制度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事假。因特殊情况或者生病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书面请假。不准口头请假,不准电话请假,不准代他人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请假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护理部,一份交交大组长存档,并交学校实习生管理老师在“月会”期间。
三日内(含三天)请假须由组长、高级组长、带教老师、护士长签字。 “月例会”时,组长将其交给学校老师审阅,然后归档。
请假三天以上七日以下(含七日)须由组长、高级组长、带教老师、护士长、护理部主任或老师签字负责医院实习生管理工作。
如需请假7天以上,须先致电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经招生办同意后,请假单由组长、高级组长、教师、护士长、护理部主任或院内负责实习生管理的老师签字。
4、实习生因各种原因减少实习时间时补足实习时间的相关规定。
补实习的学生自行承担实习费用。原则上,他们联系实习单位。同时报学校“招生办”审核、批准并备案。学校“招生办公室”随时进行抽查。
参加补充实习的学生暂不分配工作。实习结束后,学校将根据实习情况安排工作。
病假处理:
(一)实习生按学校规定请假。实习期满后,累计病假在七日以内(含七日),不补实习。实习成绩按照实习单位进行考核。
(2)实习生按学校规定请假。实习期满后,累计病假须在七日以上十五日以内(含十五日),以弥补实习时间差额。
(3)实习生按学校规定请假。实习期满后,累计病假时间在十五天以上三十天以下(含三十天)。他们应该把错过的实习时间加倍来弥补。
(4)实习生按学校规定请假。实习期满,病假累计超过30天的,必须重新实习。
缺勤处理:
(一)累计缺勤不足三天(含三天)的,给予一个月实习时间补偿。
(二)旷工超过三天、七日以内(含七日)的,学生将保留其助学贷款,并补足两个月的实习时间。根据补充工作情况,颁发毕业证书和工作推荐信。
(三)旷工累计7天以上15天以下(含15天)的,保留其助学贷款,并补足三个月实习时间。根据补充实习情况颁发毕业证书,但学校不会推荐工作。
(四)旷课累计超过十五天的,给予留级或者开除学籍的处分。
5. 实习生住宿管理系统
学校不会为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安排住宿,实习期间的住宿、安全和管理由学生自行负责。
自行安排住宿的实习生原则上必须与父母同住。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由家长到学校“招生办公室”亲自签字批准。
严禁实习生在外租房。学校原则上安排住宿,严格执行学校对宿舍学生的管理规定。实习期间,如不上夜班,必须在晚上9点30分之前返回宿舍,不得与外宾住宿或在外逗留。
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所使用的电器将被没收并处以罚款。
六、不推荐就业的相关规定
不按要求实习的,由实习单位退回学校;
经学校推荐从事三项及以上工作的人员;
实习结束后不与学校联系、不积极配合招聘、安置的;
过于雄心勃勃,不考虑实际向学校提出过高的要求;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后,实习期限期满仍未被撤销。
实习提前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