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西安文技学校往年招生规定向您介绍,人生短暂,但也是美好的。人的一生是平凡的,但却是宝贵的。生活并不顺利。人生有很多挫折和磨难。这不是上天的惩罚,而是一种考验。在我们的一生中,我们可能会快乐,可能会悲伤,可能会遗憾,也可能会得到一些东西。但更重要的是,在快……人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也是美好的。人的一生是平凡的,但却是宝贵的。生活并不顺利。人生有很多挫折和磨难。这不是上天的惩罚,而是一种考验。在我们的一生中,我们可能会快乐,可能会悲伤,可能会遗憾,也可能会得到一些东西。但更重要的是,在快乐或悲伤的过程中,我们学到了很多人生哲理。这些哲学思想是智慧的结晶,值得我们理解和探究。
招生计划
更好的学校已开放至29个省(包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第二条往年,学校新增:书法、数据科学、大数据技术两个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三个专业按照设计课程备课计划招生。专业课程大一作为基础课讲授,大二开始分专业进行培训;其他专业按照专业考试备考计划招生。
第三条学前教育专业往年继续招收本科层次公费师范院校学生在陕西省、市就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收学费、住宿费和实习费。招生计划为提前批次,凡高考总成绩达到陕西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被录取后,须与学校及各区县教育局签订《公费师范学校学生教育培训协议》。毕业后,各县(区)按计划安排就业。
第四条各省(市、区)办学方案由教育部批准,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额的1%。该计划采取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均衡各省(市、区)生源质量,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
录取原则与方法
优秀学校招生应当遵守教育部和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实行“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关于所报告的职业抱负和成绩。公平竞争录取学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者,
第二条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各省(市、区)规定确定分配比例。实行“专业明确”录取原则,优先录取专业较好的考生;当专业较好的考生不足时,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非优秀考生。
第三条考生按照专业志向入档,不存在专业水平差异。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学生。当所有考生的专业偏好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时,如服从专业调整,可转入其他缺考专业;否则,将被送回其他专业。
收费及其他
较好学校执行国家物价部门收费标准文史类:元/学年***3500元/学年;理工科、体育、外语4500元/学年;美术、音乐、书法7000元/学年;设计类、戏剧类、影视文学类9000元/学年;音乐表演11000元/学年。住宿费按设施收取,预付1100元/人/学年。入住后可根据不同住宿标准多退或多补。
第二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计划、学费减免等各种奖励和支持制度,以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俭学等,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