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住建部安全培训教育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住建部安全培训教育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住建部安全基本知识
进入施工现场须接受完成“三级”安全教育,戴好安全帽,系紧帽带,穿着安全鞋(从事高处作业得穿着软底胶鞋),并正确使用各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护目镜、绝缘手套及耳塞等)。
2.2米以上(含1.8米)的高处作业,须佩戴使用双挂 钩、五点式的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防止 低挂高用坠落时发生钟摆情形)。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掷材料和工具等物件,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如接地保护、转传动部位全罩式防护等),经检查合格并贴上检查标签后方能投入使用。
住建部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该规定于2018年11月9日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予以公布,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规定旨在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规定明确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要求,包括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编制灭火和应急预案等。同时,还对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和使用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住建部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谁审核?
编制审核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专家论证审查:
1、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报告,施工企业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5、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根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根据《河北省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附安全验算结果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本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初审后,交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住建部安全培训教育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住建部安全培训教育办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