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加强思想教育纪检干部培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加强思想教育纪检干部培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对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的认识?
1.使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有了新的提高。 培训期间,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及国内著名专家学者讲授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辅导,使自己全面系统地了解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工作方法等理论知识,开阔视野、熟悉了业务,提高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认识;同时纪检监察的业务技能得到了增强。由于时间紧,课程多,但针对性强,如信访举报、查办案件、案件审理、招投标监督管理、经济犯罪的预防、职务犯罪心理研究、怎样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等有关法律知识和业务工作的程序规定和一些常用的方法技巧,使我对业务知识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提高了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2.明确职责认真履职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这次学习,使我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充分认识到做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关系到当前进一步加强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忠诚履职尽责,在今后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实践中站稳人民立场,牢记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就要忠于人民
(一)把政治教育摆在首位。围绕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政治教育,深刻理解把握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为深化改革注入信仰力量、真理力量、实践力量。
(二)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订的一系列党内法规,重点学习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熟悉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高执纪能力和水平。
(三)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开展对宪法、国家监察法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务员法等与履行监察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能力。
室组联动具体做法?
(一)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共享信息资源。监督检查室定期与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对接,定期收集信访举报统计分析情况报告、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统计分析情况报告、重点专项治理情况报告等,定期完善房产、银行、车辆、干部人事等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最大化。监督检查室对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轻微违纪问题给予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等,口头或者以书面形式向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报告驻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问题等情况,以及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等重要问题。
(二)建立力量整合机制,统筹监督力量。实施全员办案机制,年初县纪委组织部统筹考虑,研究制定本年度纪检干部培训工作计划,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不定期到县纪委监委机关跟班学习,通过跟案学习、以干代训、以干促学等措施,让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在实践操作中迅速进入工作角色。打破“同室(组)办案、同室(组)监督”的定式,有机将监督检查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重新搭配编组,选派监督检查室干部到派驻纪检监察组交流工作,参与派驻监督,进一步准确研判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状况,形成监督力量上的“加法”。
(三)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提升监督合力。实施领导班子联系镇办纪检组和室部联系各派驻纪检组和镇办纪委工作机制,采取各监督检查室与各联系派驻纪检组和镇办纪委工作任务捆绑考核机制。发挥办案协作区制度,集思广益,集中力量,集体研判,集中办案。同时,开展室组一体工作模式,构建“1个监督检查室+N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单元式”监督检查机制和“1个监督检查室加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执纪的“捆绑式”监督检查机制,聚焦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党内法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等以及排查落实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风险点方面,对各部门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滚动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直接或者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向驻在单位反馈,督促采取措施,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开展“单元式”监督检查。
(四)建立成果共享机制,实现监督闭环。结合山阳实际,研究制定检举控告接收和办理等“八张流程图”,制定了委机关、镇街、派驻机构执纪审查(调查)常用文书规范175种、公文处理规范13种、制度汇编40项,内容涵盖线索受理、谈话函询及公文处理等全套规范,使办案、办事、办文、办会有章可循。对日常监督、专项督查、巡察监督等发现问题,由党风政风监督室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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