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培训公司薪酬体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教育培训公司薪酬体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教育培训机构如何设计合理的教师薪酬体系?
1、综合底薪:2500元(为劳动制提供当地政府要求的保险):其中80%基本薪酬,10%保密金;10%竞业限制补偿金;
2、销售规模奖:(当月营业额-当月广告宣传成本-当月分校基数)*2%,当月营业额为分校当月预收学费净额和其他收入,当月广告宣传成本为当月DM单费用和其他宣传成本,当月基数根据各分校经营状况每月一定;
3、毛利奖:分校当月毛利*15%;
您好!我们是专业股权设计、薪酬设计、绩效核能25年,为您解答。
以岗位/职务为导向,依据岗位或职务进行支付的“岗位/职务工资制”
以技能为导向,依据技能或能力进行支付的“能力工资制”
以绩效为导向,依据技能或能力支付的“绩效工资制”
组合工资结构,除了以岗位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中的一个为主要元素外,还会结合其他薪资分配方式,充分发挥各种工资制度的有点。
1、让多数员工满意
一个完善的薪酬方案,首先不是让老板满意,而是让员工满意。
2、符合企业的发展战略
让员工满意,并不是把薪酬定的越高越好,如果把利润都分给员工了,不考虑企业后边的可持续发展也是不行的,在员工满意的同时,薪资一定要符合企业的发展战略。
你好,我是于盼,每天分享教培机构运营与管理的心得。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教师是培训机构的核心,机构所有收入都来自于学生学费,而学生交钱是因为要上老师的课,所以与老师进行合理的利益分配非常重要。
一般来说,对于大机构,班级项目教师的课酬占学费比的20%-25%;个性化(一对一)教师的课酬占33%-35%。如果是中小机构,这个占比可以适当提高。教师整体薪酬设计的核心思路一定是多劳多得,能给机构带来更多收入的教师可以分到比例要比不能带来的人多。
底薪
底薪是生存的基本保障,但是对于培训机构老师来讲,个人不建议有太高的底薪,因为机构每一分钱都来自于学费,底薪高意味着课酬肯定是低的,而底薪还会分摊掉给机构贡献大的教师的课酬,会给机构留住好老师制造困难。而我之前见过非常多的机构,发现一个共同点:底薪越高的机构,老师越不愿意上课。
课酬
这部分是核心。一般课酬分三种模式:
1.固定数额课酬。不管什么学生、什么班型、班级多少在读学生,只要上课就给一个固定课酬;
2.固定百分比课酬。按照上课实际收入的百分比与老师进行分层。
培训机构和老师属合作关系,我给他提供生源,提供上课场地,老师仅上课,如何分配收入?
您好,我不太明白您问题里面合作关系到底是一种什么形式的合作关系,以我个人从业经验给您提点建议,仅供参考。(1)培训机构和老师是最简单的劳务关系,这是最常见的方式,培训机构不限制老师给其他同类机构讲课,实际上老师有点类似自由职业者,那么你只用给老师课时费就行了。你可以按小时计费,按天计费,或者你也可以按内容给老师计算课时费。按小时计费这种比较简单,但为了给老师更多自主灵活性,很多机构是按内容给老师钱,比如某一章节内容多少钱。(2)培训机构和老师是劳动关系,也就是培训机构要给老师缴纳五险一金,属于劳动法中的全日制用工。这时候,老师要服从培训机构的工作安排,这个时候就要采用固定工资加绩效工资的形式。并且,这时候老师一般要有义务不能教其他机构的课程。(3)有排他性的商业合作关系,就是你跟老师签订一份协议,老师未经授权不能给其他机构讲课,当然,这时候你要给人家独家签约费用和相应的合理对价。(4)也可以老师和机构是合伙人,这样净收入按比例分成,这个时候实际上相当于老师拿技能给你合伙。
(5)总之,各种收入分配方式有利有弊,但两者一定要互惠互利。只是培训机构要注意多元化师资,不能一棵树吊死,这样师资成本会越来越高。名师战略,有利有弊。
建议不要这样做,奉劝和你合作办学的在职教师三思而后行,不能因为一点经济利益而将自己置身于不利的境地,全国各地近阶段都在致力打击在职教师开办补习班或者参与社会补习机构补课行为,一经被举报或者查实,在职教师有可能被开除公职或者受到处分。
问题中描述的培训机构所有者可以自己独立办学,先向教育局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培训机构办学性质,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和取得开办社会补习机构资质和招生培训许可证,规范化办学过程,完善办学设施,优化办学实力,改进办学理念,依法办学,依照规定办学,并能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招聘非在职优质教师,将补习机构作为一份教育事业,发展社会培训机构的实力,提升社会影响力,赢得口碑,这才是正当之举。
近年来各地一直致力于查处在职教师开办社会补习机构或者开办补课行为,各地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对于本辖区内的各种社会补习班、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整动,并将各类补习机构记录在案,将不定期的组织协调各方面的职能部门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在职教师参与其中,将会严律查处,情节严重者将会被开除公职。
教育部也有明确的公告,社会各类培训补习机构聘用的教学人员必须要有教师资格证,否则被查处之后,吊销培训机构的资质。
当然,近年来在职教师教师开办社会补习班或者参与补习机构补课行为明显减少,当前也不排除极个别教师铤而走险,损害教师的形象,收受家长的宴请或者礼物、私自开班补课、参与社会补习班补课,被社会上一些人加以渲染和否定教师群体的职业道德,进而上升到教师师德师风和教师职业素质等层面,从而在社会广大老百姓中造成不良的负面影响。
随着各地中小学校对于教师队伍的制度建设与管理,大多数教师能恪守岗位职责,严守纪律,安心于本质工作,以学生的发展为主要奋斗目标,以学校的发展为己任,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奋战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有更多的农村地域中小学教师,数十年如一日,坚守在农村中小学教育岗位上,为农村孩子能够走出大山,走向城市,走向人生的辉煌与成功,他们用自己坚毅的品质和信念,为孩子们铺出一条平坦大道。
最后,希望问题中描述的社会补习机构所有者能慎重思考,告诫在职教师不要参与开办补课,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冒风险,进而损害教师和个人的形象,一旦被查实或者具备,将有受到处分的危险。同时希望问题中描述的在职教师能安于本职工作,可以通过努力工作,扎实教育教学工作,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为评定职称多准备条件,这样也可以提高增加工资收入。
这是一个收入分配的问题,在给出分配方案之前,需要提醒一下,机构跟老师的合作,一定要在合规的情况下,才值得探讨。培训机构的合作对象,不可以是在职中小学教师,否则大前提就失去了,就是违规行为了,方案再好,也是白搭。
如果这个前提条件具备了,纯粹属于分配的问题,也就比较好解决了,一般有以下5种方式:
1、根据课时计算。按照课时数计算报酬,老师每天上几节课,每节课多少钱,小学生都会算,用乘法计算就可以了。结算形式可以是日结,上完课,结账走人。周结,稍微有点稳定性,月结,稳定性比较好,最佳形式。
2、课时+绩效形式。只按课时数计算,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上课效果不一定要保障,对于打造机构品牌不利,因为老师并没有保住每课时的效果怎么样。所以,可以按照课时数定基础报酬,再根据上课效果,也就是绩效,来评定奖金。
3、月薪制。老师按照机构要求,完成上课时数,机构按月给老师发放报酬,也就是按月取酬。
4、学期薪制。也就是按学期给予老师报酬,这种形式的合作最稳定,可以保证教师流失率很小。具体可以以基础薪酬+奖金形式进行核定。
5、按照投入比进行分成。机构投入的是硬件和招生等,老师投入的是劳动,按照一定的参数进行计算,换算成彼此之间的比例,然后按照投入比例分成。
以上提供的五种分配方法,需要根据教师的具体情况和要求,结合机构本身情况,协商确定,因为没有更多的具体信息,无法设计一个具体的方案。
再别说外行话了啊哈哈哈,就是个正常的生意啊,就好好的单纯雇佣关系最稳定,经营者就是要负责盈亏的。
平时有学生和没学生,都和老师无关,这就是你经营者的事,没学生上课,你该发工资发工资,有学生上课,你发工资加课时费。老师好好教,学生增加了,给老师奖金,老师不负责任胡来,不好好代课,直接开除啊。这就是生意,和别的没有什么不一样。
比如现在,疫情期间,我们所有老师已经三个月没有上班了,但这和老师就没有责任,老师的工资一分不能少,还要及时发放,还要给买社保医疗。这就是经营者必须要承担的责任。
为从根源解决问题,为减轻家长和学生学科类负担,学校让家长和学生签协议或承诺书:杜绝学生参加任何补课行为,特别是盈利补课机构!防止家长和学生上当受骗,如果补课能解决学生学习根本问题,还上学干嘛?学习其实就是个专注和勤奋的问题。再说补课机构教的就不与学校的教法不统一,不接轨!他们很多就是文化传销式的加盟,根本没真专业!还乱收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培训公司薪酬体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培训公司薪酬体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