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邵阳护理专业招生_2023年邵阳护理学校招生简章及方案为您介绍邵阳*2023年招生规定*章总则邵阳地区卫生学校和医学院校及专业更多相关专业、分数线、招生要求等报名方式供咨询和指导,可联系:hnmedu*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促进高校招生公平》. 邵阳*2023年招生规定
*章一般规定
了解邵阳市卫校及医学院校及专业相关专业、成绩、招生要求等报名方式,请联系:
赫梅杜
*条是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促进公平、科学选拔人才、有效监督”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关于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发布的《考试招生制度实施细则》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有关规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邵阳*”,国标代码:10547,英文名称:Shaoyang University,学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学校现有4个教学校区:七里坪校区、李子园校区、西湖校区、江北校区。
第三条邵阳*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硕士学位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多科性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南省“双*”建设中的高水平应用特色*、教育部、卫生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试点单位、首批具有典型特色的高校为毕业生提供就业经历。
第四条学生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认可的邵阳*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邵阳*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成立由学校领导及相关职能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落实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主任*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规定、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招生就业部)。
第六条学校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省份、专业招生生源计划,组织招生公示、招生考试、招生工作和招生数据统计与上报,并做好招生工作。改革创新和科学研究。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对招生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度,维护学校安全。和候选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生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结合相关职能*制定年度省级和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学校批准后,报上级主管*批准。
第九条在*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额1%的计划,用于调整各省考生和专业学生来源不平衡的情况。如果一省生源较好,而另一省生源不足,学校将调整省级计划,将剩余招生计划从生源不足的省份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四章入场规则
第十条按照自愿提交批次,考生档案调阅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自愿备案批次,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考生档案审核比例将根据各省份生源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考生提交的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将作为排序的基准分数。如果学生成绩相同,则高考原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申请平行志愿时,如有多名学生原高考成绩相同的,按照各省份文件说明进行同分录取。文件中没有说明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拔。入场。
第十二条报考的考生,按照“成绩第一、随意愿”的原则录取。录取分数线、政策加分和录取减分等的确定,按照学生原籍地省级招生主任*的文件和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原籍省份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不计算某省综合成绩,音乐、美术、舞蹈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30%+专业统考分数70%。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当年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文件规定与规定不一致的,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为准。 ) 适用。
第十四条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原籍省份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某省招生不计算综合成绩的,文化、专业成绩均在线以上的考生,按综合成绩录取。招生将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选拔录取,按照当地招生主任*的规定执行,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湖南省高中、本科阶段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含省级优秀教师专项计划)、农村医学生订单免费培养计划等招聘招生按照*省和湖南省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按照湖南省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细则第:号规定,按照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学校按照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英语、商务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言考生,并要求通过英语口语考试,且按百分制折算后英语成绩不得低于70分。申请其他专业时外语语言不限。但非英语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将用英语授课。
第十九条除特殊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原则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选专业相关补充规定。若未按照规定选择专业,给后续升学和就业造成困难,后果自负。
第二十条我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招生。考生可以通过当地招生主任*提供的渠道查询录取结果,也可以登录我校网站通过招生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学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费标准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学校各专业收费标准请参见邵阳*招生信息网(http://zsjy.hnsyu.net/zhaosheng/bkzn/202105/t20210531_110873.html)。
第二十二条我校学生可享受*奖学金、校*学生奖学金等各种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享受*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金等。
第二十三条各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相应类别的考试。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招生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审,并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进行招生专业复审。复试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对严重诈骗或涉嫌冒充的,将移送有关警方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招生。任何招生事宜请直接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 招生办公室
咨询热线:0739-5432591 5308781
传真:0739-5308386
邮箱:hnsyxyzsb@sina.com
学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
邮政编码:422000
学校:http://www.hnsyu.net
学校招生信息:http://zsjy.hnsyu.net/zhaosheng/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的招生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