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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泾阳县中学学生欺凌同学,受处罚的是校长和老师,你如何看?
看到这个问题我突然创造出一个新名词来说给大家听听看:××的背锅侠。
下面就事论事:遇到校园欺凌,只要被反映上去,或者被曝光,受处罚的肯定是学校和教师,因为这毕竟是学校和教师的职责所在,处理的合法合规,没什么说的。
作为老师能怎么做?
教育学生让打回去?这样事情很有可能会更快的升级成严重的暴力事件,到时候可不是处理个教师、处理个学生能挽救的。
对欺凌者批评教育,对被欺凌者安抚慰问?如果批评教育有用,肯定就没有校园欺凌事件了。坏的令人发指的未成年人不是没有,他们哪一个缺少过批评教育呢?
作为老师总不能以暴制暴吧?那样老师被处理的速度更快。
请家长吗?你觉得欺凌别人的学生是在什么样的家庭环境里成长成了一个欺凌别人的人的呢?(有点拗口,多读几遍)
报警?想多了,警察也要依法办事,他们依据的法律也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他们也对这些未成年人够不成威慑作用。
所以,回答这个问题时,我用了一个名词:××的背锅侠。
关于校园欺凌,你能为学校和老师想出一个什么样的办法呢?
在我看来,这和众多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套路一样——为了尽快平息事态,拿老师当背锅侠!只因为老师是下属,吃着财政,不敢狡辩不敢抗争!上世纪九十年代,教育部就发布了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学校和老师只对校园内发生的安全事件负责任,只因为学生众多,老师就那么几个,哪个老师也没有分身术,放学之后陪伴护送每一位学生安全到家。
现在,大家都知道现在的孩子难教育,老师们已经没有强力教育和惩戒的资格,只能进行口头教育,而众多家庭教育缺失的学生根本把老师和学校的口头教育当做耳旁风理都不理也是众所周知的现实。有个别负责任的老师心有不甘,强力收拾学生,受处分;不强力管理,学生不听,出了事,还是收拾老师,老师就是天生的背锅侠么?
作为未成年人,众多的现实事件证明,他们犯错并不需要什么理由,并不见得有有什么原因,只要头脑发热,就会干出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比如“看不惯”“看他不顺眼”之类。在当前的教育和管理压力下,作为学校作为班主任老师,不可能对学生不进行这一方面的教育,而且现在的政治课堂在这一方面有大量的内容来教育学生。而且,这个事件中欺负这位同学的那些学生能来自好几个班,说明学校以防备到这一点,希望分散他们以达到“各个击破”的目的。可现实就这么残酷,事件还是发生了。但由此就处理学校领导处理老师,无异于乱作为。就是为了让老师当背锅侠,平息事态!
我们都是共和国的公民,难道我们有人犯了罪,大家都去怪罪中央政府没教育好么?
编辑
处理的有理有据,有法可依,也提现了我们政府一贯的有法必依的作风。新时代的教育方针早都已经指出:办人民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的教育。这起事件中要落实家长满意的方针,不处理学校老师处理谁?没毛病
有这么一个故事:
一农夫在院子里养了一群小鸡,农夫怕鸡被黄鼠狼偷吃了,平时把鸡都圈养在鸡栏里,还是不放心,于是养了一条狗,看家护院。狗很忠心,尽职尽责,守护在鸡栏外,时而巡视,时而蹲守。这样,好多天过去了,小鸡们都在茁壮成长,也没发生过小鸡丢失事件,农夫很高兴,大大的赞扬了狗一翻。
一日,围墙被人从外面挖出了一个小洞,农夫没有发现。一只调皮的小鸡从洞里钻了出去,跑到外面玩耍,被黄鼠狼叨走了。农夫发现少了一只鸡,大发雷霆,斥问狗。围观群众也纷纷指责狗,认为狗没有尽责。
狗很委屈,辨解到:“是围墙出现了洞,并且是小鸡自己从洞里钻出去的,责任不在我!”
农夫回答:“你吃我的,喝我的,这事不怪你,难道怪小鸡?怪围观群众?怪黄鼠狼?”
于是,狗被炖了。
老师就是这条狗!!
那么,农夫是谁?围观群众呢?
谢谢悟空问答邀请
陕西咸阳泾阳县姚家巷中学学生10月15日,在校外隶属于泾阳新城辖区一家名为“步步高”的托管机构,发生一起欺凌同学事件,四名学生脚踢、掌掴野蛮殴打另一名学生,视频被传到网上,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11月14日传来消息,学校校长和相关人员分别受到处理:姚家巷中学校长被停职,另一位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遭免职。
如果校园屡发欺凌事件,学校主要领导和班主任老师失职、渎职、听之任之、不作为而导致出现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或校园学生打架成风,校风不正,老百姓意见很大,关乎到了社会稳定的大局。学校一把校长、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理所应当。
看来,如果此次陕西泾阳县姚家巷中学校长、副校长被处理属实,说明该校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已经很严重,学校主要领导存在着办学不利处置不当等诸多问题。
如果10月15发生的欺凌事件是偶发事件或事件本身与学校无关联,对学校主要领导和老师的处理我觉得就有失公允。因为这一事件是发生在校外,而且地点是在一所私人办学性质的名为“步步高”的托管机构内,时间应该是在放学以后。按理说责任主要在私人办学的托管机构,要追究也该追究出事地点的负责人与老师。
涉事学生虽然是姚家巷中学学生,但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不可能对每个学生都进行24小时管控。而校园欺凌事件本身大多又与社会有牵连,需要全社会联合起来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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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学生倒在地上,被多个学生殴打,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学校之内,属于校园欺凌事件,学校和教师肯定是有责任的,可这事的事发地为一所校外托管机构,这和学校有什么关系呢,中学老师又有什么责任呢?教育局因此事处分学校的领导和教师,简直是匪夷所思。
教育部门在中小学工作中强调安全第一是对的,但是学校的责任不能被无限放大,大到把安全工作都做到校外了,学生在校外溺水要学校负责,学生在校外打架也要学校负责,都怪学校没教育好,老师没照顾到,简直把学校当成家,把教师当亲妈了。可是这位“亲妈”平时对孩子们不敢打不敢骂也不敢伤害自尊心,否则某些家长和专家就跳出来不依不饶,等孩子惹下大祸又想起来让学校背锅。
这起事件发生在校外,应该由公安局而不是教育局来处理,接受处罚的是托管机构和肇事学生及其家长,如果说学校也有教育不当的责任,那至少要排在家长之后,因为学校里绝大多数的学生都没有参与打架,所以这是个别现象,是家庭教育不到位。
出现了意外事故,教育部门要分清责任的主次,板子不能乱打,更不能伤了教师的心,丢了教育的脸。
章子欣事件,作为父母应该怎么做,让孩子不受伤害?教训太沉重了,应该如何反思?
切记不要抄袭回复。我个人认为应该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把所有的类似案例跟孩子说,让孩子知道危险性,提醒孩子该怎么去做,并把网络图片给孩子浏览,我觉得这样孩子才能记到心里
据案件了解到,小孩子的不怕陌生人,可能由于平时得不到亲人关爱,小孩心理并没有什么分辨,这给坏人有可乘之机。
主角是小孩的奶奶,把关键细节给漏了,就是没有想到,陌生人的动机,只要有点生活常识的人,都会认为,这个动机和目的,表面上就不可信。比如:带小孩去别的城市当什么角色?为什么不在当地找角色?
我们经常会给小孩更多的生活常识,比如:外人陌生人的东西不能拿不能要,陌生人不能跟?但是,这案件中,陌生人的口蜜腹剑,将小孩带走,小孩喜出望外,这些都与家庭关爱不够有关。为什么小孩新鲜于眼前得到的东西?小孩过得单调而且欠缺关怀。有的小孩是离不开亲人的。永远也惦记着亲人同行!
我们看到,案件中很多错过救小孩的细节,为什么她的父母的警戒心理这么差?就是当着问题出现时,没有救助的心理,自己凭感觉行事,因为小孩在陌生人手上,就要有求助于社会和执行部门的意识和警戒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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