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考(专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1. 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 学校代码:1106 3. 学校性质:公办4. 学校级别:职业学院(专科) 5. 学校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六、学校简介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 1、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1106
3. 学校性质:公立
4、办学层次:高职院校(专科)
5、学校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六、学校简介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独立高等职业学院。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8年。2007年,学校进入“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行列;2007年,学校进入“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行列。 2010年成为教育部20个“国家高职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单位之一;前几年在北京市率先开展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综合培训。改革试点,成为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往年入选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往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名单》,成为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十所A级学校之一);连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之一(同时授予全国50强三项奖项)。 7所高职院校之一),入选历年学校国防教育典型案例30强(全国唯一入选的高职院校)。
学校占地807亩,建筑面积33.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3亿元。生均仪器设备费用15.9万元。学校实训仪器设备总值4.61亿元。学校拥有6个专业实训基地、18个生产性实训基地、260个与企业合作的校外实习基地。学校拥有专业标准的体育馆、游泳馆、体育场馆,前年成功举办了第54届北京奥运会。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藏书近120万册,电子图书170万册。在支持学校教学和科研的同时,向社会开放。
学校现有教职工854人,其中专任教师529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6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14人;硕士学位488人,博士学位90人。全国教学名师5人,北京市教学名师21人,北京市高校学术创新人才、青年拔尖人才4人,北京市教学名师16人,职业教育名师4人,创新名师1人。拥有专业教学团队1个,市级专业教学团队10个。近五年获得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北京市教学成果奖22项,位居全市前茅;连续五年荣获北京市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并获得国家职业教育基金一等奖。获高校教师教学能力(信息化教学)竞赛一等奖12项。
五年来,高职学生在全国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30余项,位居全国第三。通过培养学生获得大中华区及全国中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5项。连续多年荣获“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被评为“北京市普通高校示范创业中心”,跻身高等学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全国职业院校。
7、近年来获得的部分荣誉和奖项入选教育部、财政部首批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学校建设单位名单(A级)
入选北京市最好一批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名单
入选北京市特色较好一批高水平骨干专业(群)名单
入选北京市较好一批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名单(工程师学院、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首批国家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之一
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委员会主任单位
教育部国防教育专门学校
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飞行员定向培养士官学院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士官定向培养飞行员学院
北京市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单位
北京“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国际人才培养基地
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首都文明校园
北京大学平安校园示范学校
北京高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北京地区高校创业示范中心
北京地方高校示范就业中心
北京市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
北京职业院校技术技能大赛特别贡献奖
八、报名和考试方式自主招生是高考提前招生。凡被录取的学生享受与统一高考学生同等待遇,毕业时颁发相同的毕业证书。
1、根据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所高职院校。选择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得同时报考其他学校。
2、历年通过北京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均有资格报名。
3。具有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艺术、体育中等职业学校考生不得报考我校。
4、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所需证明材料通过我校自主招生报名网络系统提交。考生可填写1至2个首选专业,并可选择提交重大调整。
五、考试成绩的构成及计算方法
总分为300分。文化课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两者相加即为考生的总分。农村考生在考生总分上加10分。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总分为300分。
1、高中语文、数学、外语学术水平考试合格,并经我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通过的考生。
2、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资格的考生。
3、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区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区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考生。
4、获得市、区级“三好学生”称号、高中、中职***级学生干部、***团员、“四星级志愿者”(含)或经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认可的以上人员。
5、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智力教育奖学金(含弘智奖学金)的考生。
6、已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7、经我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通过的退伍军人考生。
免试考生提供上述成绩证明、技能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真实材料后,我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将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排名根据所提供材料的等级、级别和含金量予以免试。
(二)未经考试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按以下方法折算,并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网上远程面试。
1、参加高中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成绩的,文化课不合格一门折算为90分,文化课二门不合格折算为80分。
2、中职阶段首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折算为100分且均为60分(含)以上的三所学校毕业生,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为90分。
3、历年已通过北京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无法提供相应成绩及获奖材料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折算为70分。
九、招生原则1、贯彻“德、智、体、艺、工”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质量、择优录取,全面考察考生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并要求考生通过身体健康检查。
2、按照考生自愿填写的两个专业顺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从总分高分到低分录取;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综合素质排名录取。
3、招生专业招收有较好选择但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考生时,依次录取报名第二选择的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对专业调整的考生进行调整录取。如果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学校要求的学生人数,将根据学生的意愿转入其他专业。
10、我校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后,免试录取结果将在学校官网公布。 11、根据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的高考。十二、注意事项1、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凡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学校将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和重新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取消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学生体检。教育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按有关规定办理。
3、4月下旬,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录取名单。
4、5月份,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报到须知。
5、新生应按照报到须知,持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
13、新生录取后,学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非法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机构备案。十四、收费标准1、高职院校各专业学费为每学年6000元。
2、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900元。
15、奖学金政策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各项奖学金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补充奖学金政策,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成长成才、苦练技能、报效国家。在校学生享受的主要奖学金如下:
1、中央、北京市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补助金;国家学生奖学金***;学生饮水、洗澡、电话等临时补贴;学生价格补贴;被征召服国家义务兵役补贴的学生;退役军人学费补贴;国家对直接征募士官服兵役的补助;应届毕业生到偏远山区就业的学费补偿。
2、学校奖项:校长奖章;学生奖学金;为优秀学生提供各种奖励;校内勤工助学补贴;对特殊困难学生的资助;并对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
3、企业奖学金:由企业向相关专业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提供。
十六、监督机制自主招生工作在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面监督。
1.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公开报名条件、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和监督机制。
2、监督电话:010-87220596。
十七、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邮政编码:100176
咨询热线:010-87220979、010-87220709
网站:bpi.edu
公共交通:乘坐地铁亦庄线,荣昌东街站下车,从B1南口出,乘坐453路、兴16路、开发区3路等公交车,在青年公寓站下车。
驾车路线:南五环亦庄桥前往亦庄(西环北路)下桥后直行,直行至第五个红绿灯(博兴八路方向)右转过桥(河)到第二个红绿灯(凉水河一街)下一个红绿灯左转即可找到校门。
十八、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