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网络教育合同培训纠纷管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网络教育合同培训纠纷管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司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合同纠纷的管辖是最复杂的,一般规定是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管辖。
但是合同又分为运输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
比如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的始发地、目的地、被告住所地等都有管辖权。
最好的办法是咨询律师,或者是直接去当地人民法院立案庭咨询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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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时,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或直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按争议标的确定合同履行地具体分为三种情形:一是争议的标的是给付货币的,则以接收货币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二是争议标的为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的履行地;三是争议标的为前述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之外的其他标的的,如动产、财产权利的交付等,则以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谢邀!
一、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书面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也就是说,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前提下,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或者在纠纷产生后,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书面选择管辖纠纷的法院。
二、没有协议约定管辖法院或者协议约定管辖法院条款无效的管辖确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教师因民事纠纷被教育局知道会开除吗?
不会,因民事纠纷不会影响到教师的工作。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
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不会的 开除。
老师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产生民事纠纷,就算败诉,只要依法执行法院、或者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没有将一般的民事纠纷上升为刑事案件,是不会被开除的,而且,不会对工作有任何影响。民事纠纷在日常生活中会普遍发生的,只要正确处理好就可以了。
起诉从哪个法院都可以吗?
不可以。有个属地管理的原则,比如民事诉讼中的离婚诉讼,首先必须在你居住地的县区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在外省或者异地,也是可以到外省或异地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必须提交被告人姓名详细住址电话号码)诉讼,而不能直接起诉到中级法院,著作权官司也是首先在属地的县的法院进行审理,不服初审的才可上诉至中院。昨晚上看电视,一个浙江人在昆明官渡区地盘上贩卖野生动物陆龟,区的人民法院审理后他不服上诉到昆明市中院,中院审理时,发觉该原来在浙江就因贩卖野生动物被判过缓刑,中院出示书证,数罪并罚,当庭宣判该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0元。又比如,一个云南人,他的身份信息在浙江被人冒用注册了一家公司,他想注销这个不属于他的公司,只能去案件发生地浙江的某市的法院提起诉讼,将办理注册公司的工商管理局列为被告。
法律规定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而言,一审民事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
地域管辖而言,《民事诉讼法》规定以“原告就被告”为原则,即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果同一个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法院辖区的,则这几个法院都有管辖权。同样,关于地域管辖《民事诉讼法》也作了一些例外规定。例如,该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24条规定,合同纠纷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第29条规定,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第34条是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即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值得说明的是,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起诉从哪个法院都可以吗?
这个自然不是。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这属于诉讼管辖问题。如果不是这个法院管辖的案件,法院是不会受理,而是告知你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管辖主要根据案件纠纷类型来确定。我们的《民事诉讼法》及对应的司法解释都有对于诉讼管辖进行规定。一般来说,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于多数案件都不会错(专属管辖除外),所以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是多数案件管辖的原则。自己可以根据案件情况,看看相应的法律规定,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
不是这样的。法院都有管辖范围的,这里包括了级别与区域。比如某县法院只能受理本辖区内的案件,又比如标的在50亿以下的案件只能在中级以下法院处理。不过目前为方便群众打官司,最高院在全国法院推进网上立案以及异地立案,也就是你可以在网上办理立案或者直接在你就近方便的地方办理立案。
[作揖][666][祈祷]不是的!比如《民诉法》规定民事案件一般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地域管辖);合同诉讼案件则由签订地或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交通事故案件则由事故地人民法院管辖等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网络教育合同培训纠纷管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网络教育合同培训纠纷管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