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全生产法教育培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安全生产法教育培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培训目的?
1、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
2、熟悉并能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掌握基本行业、本工作领域有关的安全分析、安全决策,事故预测和防范等方面的知识;
4、熟悉安全管理知识,具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组织管理能力;
5、了解其他与本行业、本工作领域有关的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
2021新安全生产法培训目的?
1、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
2、熟悉并能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基本掌握本行业、本工作领域有关的安全分析、安全决策、事故预测和防范等方面的知识;
4、熟悉安全管理知识,具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组织管理能力;
5、了解其他与本行业、本工作领域有关的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形式和方法有哪些?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形式有:
(1)每天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
(2)安全活动日;
(3)安全生产会议;
(4)各类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
(5)事故现场会;
(6)张贴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
(7)安全文化知识竞赛等。
媒体广告及电影电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方法有:
新安全生产法对于安全培训课时是如何规定的?比如从事安全专职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1、一般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高危行业(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根据终身教育的观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在岗从业人员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经常性。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要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 目标,对在岗的其他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培训。经常性安全 生产培训内容主要是: 安全生产新知识、 新技术;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 关事故案例等。
摘自《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实施办法》
PS:暂时没在别处找到别的答案,至于 全面 和 长期,怎么看都更正确,注意,这个适用于河北,不知道别的地方要求会不会更高。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哪些基本要求?
从业人员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要达到以下要求:
一、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二、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企业通常采用的安全教育形式大致有三种: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其中,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教育制度,它包括公司级教育、车间(工段)级教育、班组级教育三个层次。公司级教育。是对新员工在分配工作之前进行的安全教育,它可以通过企业安全责任人作报告、组织座谈、参观劳动保护教育展览、观看安全教育工作生产录像,学习有关文件等方式对新员工进行教育,让他们了解企业的基本状况,生产任务及特点,安全状况、事故特点及主要原因,以及一般的安全技术知识。车间(工段)级教育。经公司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的员工,由车间(工段)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状况、生产性质、主要工艺流程、车间历年来发生的事故案例、主要危险源点及其注意事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全生产法教育培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全生产法教育培训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