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部培训行业新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教育部培训行业新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的新规定?
教育部发布的通知里面明确提出,各地教育部门要严肃查处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在寒假期间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排查,严防严查以一对一家教、住家教师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1.
以自有场所办学的,应提供办学场所的产权证明材料;以租用场所办学的,在提供房屋产权材料外,还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协议),租赁期限不少于2年。
2.
办学场所面积应与办学内容和规模相适应,能够满足教学需要,所在楼层不得高于5层。教学用房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办学场所建筑面积的2/3,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需要较多设备、器材的机器人、科学实验等课程,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3.
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资质,(具体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明确)或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
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含民办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在日常运营上,不得开设学科类培训相关内容。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不得晚于21:00。
线下培训场所要配好音视频监控设备,确保教室、户外活动场地、活动室、周边等场所无死角,具备与公安、教育等部门实时联网的接口。
成人技术培训学校国家规定?
①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冠以“中国”“中华”“中央”“全国”“国家”等字词;
②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不得超经营范围,以教育咨询、科技咨询、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各种咨询名义开展教育培训;
③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以性别、民族、宗教、身份、资产规模等设置歧视性条件,招生规模应与办学能力相匹配。严禁以教育培训名义搞“小圈子”“小团体”。
教育局对辅导班的规定?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通知提出,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
国家对中小学生课外培训的规定?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为,推动化解校外培训收退费纠纷,日前,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培训合同(示范文本)》)。
《培训合同(示范文本)》为该行业首个全国性示范文本,共十一条,充分考虑了中小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涵盖了培训项目、培训要求、争议处理等内容,尤其对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旨在有效规范培训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从根本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两部门部署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行《培训合同(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重点工作抓好落实,采取多种措施引导合同当事人使用《培训合同(示范文本)》。同时,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使当事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家长能够更加充分了解关于规范校外培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提高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理性签订培训服务合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部培训行业新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部培训行业新规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