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警察教育培训部署简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警察教育培训部署简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警方:来女士是被许某在熟睡后杀死并分尸分散抛弃。还有疑问吗?
从警方的发布会来说,来女士是被二婚老公杀害并且分尸,这一点应该没有疑问了,警方已经得到了口供,另外从警察带走犯罪人的方式来看,是戴上手铐脚镣带走的,这也充分说明了警方已经认定犯罪事实:“预谋故意杀人罪”。但是仍有疑点。
来女士应该是在7月5日凌晨时间被害的,但是,由于犯罪人需要分尸处理,现在又是夏天,天亮的早,几个小时时间是来不及处理尸体的,必须先藏匿起来。
犯罪人是如何藏匿尸体不被小女儿发现的呢?只有仍然把来女士放在床上,谎称病了或者不舒服骗骗小女儿了。
但问题是小女儿还小,听到妈妈不舒服或者病了,就不想着看看妈妈?
根据媒体报道,犯罪人处理尸体之前支开了小女儿。
但是,7月5日是星期天,来女士小女儿并没有上学,正常来说,周末时间是应该在家里度过的。因此就算犯罪人故意支开了小女儿,小女儿又能在外面多长时间?犯罪人就不怕小女儿突然回家撞上?
再说,来女士是被分尸的,肯定会有很强的血腥味,小女儿回家后难道闻不到味道?
从犯罪人接触警方和媒体的表现来看,似乎他并不是个弱智,而且还有看不起来女士智商的意思。
那么问题来了,他为什么这么做?
第一,因为拆迁房的问题,他与来女士有分歧矛盾,如果来女士被害,警方调查出来这些并不麻烦,他是最大嫌疑!
今天上午,杭州公安以现场直播的方式公布了来女士被害的真相,凶手果然跟大家猜测的一样,就是她的现任丈夫许某!
据了解,公安部门是在38车粪水里通过冲洗、筛选的方式找到了跟来女士DNA符合的人体组织,才最终确定许某是犯罪嫌疑人。天网恢恢,在铁证面前,许某终于承认了自己杀人的事实。他是趁来女士睡熟后将其杀死,然后分尸冲入下水道。手段之狠毒,简直令人发指!
不过,这次案件的疑点还有很多。
第一,许某大半夜的分尸自己的妻子,不可能没有动静,他是用什么手段让家中11岁的女儿和周围的邻居都听不到动静的?他可以用安眠药让自己的女儿睡熟,但不可能让邻居们都服下安眠药吧?
第二,公安部门搜寻了十几天,如果不是利用抽检化粪池找出跟来女士DNA匹配的人体组织,根本找不到任何相关的线索。而根据监控显示,事发时许某并没有离开小区楼,他在抛尸的过程中是如何做到不留痕迹的?
当然,杭州公安肯定还会继续调查,真相总会大白。现在最可怜的是来女士的两个女儿,突然遭遇如此大的飞来横祸。尤其是11岁的小女儿,面对亲生父亲杀死亲生母亲的残酷现实,这份巨大心理阴影该如何才能抹平?即便是治好了心理创伤,她的抚养问题又该如何解决?许某的儿子跟她没有血缘关系,来女士的大女儿又会记恨她的父亲杀了自己的母亲,他们会对这个小女孩做出怎样的选择?
当然有啊。难道你不觉得有很多地方都没真正揭开谜底吗?
第一:许先生如何分尸来女士而不被邻居以及女儿发现的?
这点真的想不通!许先生在凌晨作案的,当然了,那个时候正常人应该都是正在睡觉,所以对一些声音或者气味就不太敏感,但是别忘了,碎尸的时候会发出响声,以及尸体散发出的血腥味的。响声怎么解释?而血腥味呢,更是令人难以忍受,来女士的女儿应该是能够闻得到的!所以,许先生到底是怎么做的?
第二:许先生是如何抛尸的,难道他真的非常熟悉监控死角吗?
警方已经辟谣过,许先生并没有在物业工作,所以他是怎么知道小区的各个死角在哪里的?如果不知道,那么他肯定是无法避开摄像头的。但是根据监控显示,也就是只有凌晨3点左右有个人影出现,并且那个人影还看不太清楚。不是物业工作人员,怎么这么清楚监控死角呢?
第三:真正的动机是什么?真的是因为自己炒股赔钱还有房子的问题吗?
这点也值得思考啊。警方召开的发布会上面,只是说了此人是因为家庭矛盾问题,那么这个矛盾到底是什么?一直流传着许先生炒股赔钱,向老婆来女士借钱遭拒,还有就是拆迁房的问题。但是,这只是流传的,会不是还有其他的原因,比如说来女士在生活中非常强势,而许先生已经忍了很久,所以才痛下杀手。
我之前是认为有疑问,认为不是他。原因如下
碎尸扔进下水道,根据监控时间来看,能够有碎尸作案动机的只有他的丈夫,然而他丈夫有动机,没有条件。
时间紧迫,跟11岁的女儿同住,邻居隔音效果差,抽马桶的声音互相都能听到,房子又小,50多平方,无法在房间碎尸,那么只能跟同谋口头约定某日在地下车库碰头运走尸体,可是地下车库又有监控。
所以这些条件让人们有疑问。
可是警方已经公布,是他丈夫杀害碎尸并扔进化粪池。
根据中国新闻周刊对被害人的前任公公采访时,获得信息,许凶手之前曾经长期从事屠夫工作。并且从事多年,后来跟被害人借了一大笔钱,干脆自己去上海办了一家鸭子养殖场,但是赚的钱却投资股市赔了,后面他们2人结婚了,但是凶手秉性不改,依然各种炒股失败,连最近装修房子的钱也是借的。日
7月25公安发布会消息:
公安一开始就调取了监控,确定了监控形成了闭环,判断女士还在楼里。排除了侦察兵,物业工作,邻居家分尸,熟悉监控等网络传言,确定了是分尸!然后分散抛弃。说一早就锁定嫌疑人,但为何22号才抽粪,纯粹是因为天气原因,警方没说为何是天气原因,但估计跟之前一直发大水有关,地下水弥漫。
所以有疑问,但是也能说出原因。
第一多年屠夫工作经验。肯定有屠夫工作工具。分尸较于常人,比较容易。
对于一桩凶案,很多人都会以一种猎奇的心理来围观,现在网友最关心的恐怕是作案的细节,但警方顾及到社会影响和受害者家人,这方面不会有详细的公布。
对于我来说,最大的疑问是许某某手段如此残忍,小女儿又与其住在一个屋檐下,他是怎么做到不让小女儿知道的。
来女士与许某某是二婚,两人婚后育有一女,今年11岁,应该是上小学五年级。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开始懂事。按许某某的供认,他是7月5日凌晨将来女士杀害,之后连夜开始“工作”,直到小女儿醒来,然后再送小女儿上学,他去上班。
从警方在通报中,我们知道肢解现场就在卫生间。许某某与来女士居住的是一套不到60平的小两房,那这间房应该只有一个卫生,即便小女儿晚上没有发现,那早上起来总要上卫生间吧。经过一晚上的清理,就算软体组织已全部被冲走,但骨骼全都还在,许某某是藏在什么地方,来躲过小女儿的双眼?
另外,抽水马桶声音很大,为了减小水声,也为了更方便清理,许某某很可能将抽水马桶移开了(如下图),再开始冲刷。如果是这样,当再次装上后,抽水马桶周身的胶圈应该是新的。许某某并非水电工出身,马桶新上去后,会不会与之前有什么不同。
所以,这些细节,小女儿真的一点都没有发现。还是说发现了什么,但被父亲威胁了?因为在一个成人面前,孩子永远是没有反抗能力的,况且这个成人还是自己的父亲。
如果小女儿有发现,那小女儿学校放假后,还每天独自一人在家,由许某某每天中午送饭回来(许某某正常在上班)。小女儿不怕吗?天天把女儿放在凶案现场,许某某是什么心理?
来女士的大女儿一度曾怀疑是许某某害了母亲,在这个过程中,大女儿肯定有问过小女儿家里的一些细节,按现在的情况推断,小女儿并没有对大女儿说什么有利有细节,。反正后来寻人启事出来了, 大女儿悬赏10万元寻找母亲。
这桩凶案中,最大的受害者是小女儿。才11岁的年纪,不仅失去了双亲,却要承受世间最残忍的真相。她将何去何从,永远都是网友最关心的。
杭州警方发布消息。许先生并不是在另外的空置房屋内杀死妻子的,他也不是物业工作人员。可以确定的是,许先生因为妻子不愿意将她的房子给自己的儿子结婚,而对妻子怀恨在心,最终因家庭矛盾,起了杀心,将妻子碎尸后冲入化粪池。但是对此案件还是有几个疑点。
第一,他们和小女儿住在一起,当天晚上如果有碎尸或者争吵行为,应当小女儿听得到,莫非给小女儿提前吃了安眠药吗?隔壁邻居为什么也听不到?如果小女儿被父亲利用,那么小女儿的心理阴影该有多大,她以后的监护权该归谁?母亲被残忍杀害,父亲也即将进监狱,这心理伤害该有多大呀?
第二,他是如何逃避监控将尸骨运出去的?头骨之类的被扔到哪里去了?为什么警方没有找到?
警方在化粪池中找到了人体组织,经过DNA比对是来女士的,但是其他的骨头呢,比如关节骨,头骨都是比较硬的,头骨还比较大,他是如何运出去的?我猜测他会不会是利用小女儿上学的时间,把骨头放进女儿的书包,再趁机抛弃到别的地方?如果是这样,女儿就被亲生父亲利用两次了。
第三,如果他在家里杀了妻子,为什么没有血迹?警犬都出动了,难道闻不到味道吗?
第四,他是如何如此冷血,并且还能非常淡定面对镜头?将自己的妻子闷死,碎尸,这样的行为,真是丧尽天良,泯灭人性,道德败坏,立即死刑也不为过。
他进了监狱,自己的儿子也将背上污点,谁还愿意嫁给他?自己的亲戚朋友也会活在阴影之中,邻居也有害怕搬家了。他以为自己冷静地面对镜头,尸体找不到,可以洗脱罪名,可惜万万没想到的是,广大网友成为了侦探,警方不遗余力,把这个凶手抓出来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还是多做点好事,积点德吧,也是为子孙造福。
美国总统里根遇刺事件是怎么回事?凶手为何要刺杀他?
1981年,美国第40任总统里根遭遇当街暗杀,差点命丧凶手枪下。亏的特勤局特工拼死保护和医生的全力施救,年过花甲的他才侥幸捡回一条老命。
当然了,敢于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刺美国总统,凶手是肯定在劫难逃的,他也确实被里根的保镖们当场抓获了。
不过,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凶手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在其后对他的审判过程中,陪审团成员一致裁定,凶手无罪。
(里根遇刺时的混乱场面)
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回到当年的案发现场,去还原整个事件的经过。
1981年3月30下午,刚刚入住白宫才两个月的里根,在部下和保镖的簇拥下,前往华盛顿康涅狄格大街的希尔顿饭店,参加一个建筑行业的大会。
14时25分,做完激情演讲的里根刚刚出现在饭店的门口,就被一大群早已守候在那里的记者和拥趸者们围住,并将连珠炮的问题不停地抛给他。里根不得不停下脚步,耐心地回答着记者们的提问。
就在此时,一名身穿西装,外套雨衣的金发青年突然抽出手枪,向他连开了两枪,惊得里根呆立在原处,一脸的错愕。
还是保镖们反应迅速,一边奋不顾身地迎着横飞的子弹冲上前来,一边对着他大声疾呼:“趴下!快趴下!”
“砰、砰、砰”,枪声再次响起,一名保镖将里根奋力一推,巨大的推力让他一头栽倒在轿车旁,另一名保镖重重地把他压在身下。凶手射出的子弹大多击中了里根的新闻秘书詹姆斯·布雷迪,以及特勤局的一名特工。
每一个总统刺杀者不是精神病就是抑郁症啊!
我个人认为,当时里根的一些政策侵害了一些人的利益,并且这些人等不到下一届总统选举了,所以只有除掉里根,毕竟一个精神病轻松刺杀总统,而且还可以活着好好的这有点侮辱人智商啊。后面要是没有人运作,就凭他刺杀总统这一条,不管他是不是精神病都得死刑吧!
从1840年威廉·哈里森当选为美国总统,并在就职1个月后离奇去世开始,之后只要当选年份为“0”的总统,都会死于刺杀或在任内离奇病逝,直到第40任总统里根时,才打破了这个“怪圈”。不过,在里根就职69天后,他同样遭遇一场刺杀,被凶手击中肺部,若子弹移动2.5厘米则必死无疑。那么,刺杀里根的凶手是谁?他为何要刺杀总统?
其实,里根遇刺事件毫无政治动因,纯属凶手本人极为荒诞的举动。凶手欣克利当时只有26岁,出生在达拉斯一个富商家庭,起初在得州技术学院就读,但因为学业太差,不久便退学到洛杉矶闯荡,结果蹉跎多年却是一事无成。就在洛杉矶游荡期间,欣克利在看过朱迪·福斯特主演的电影《出租车司机》后,竟然疯狂的爱上这位女明星。
欣克利为追求福斯特,在接下来的数年时间里,在全美各地尾随她,希望能向她表白心意,可惜均未成功。1980年,当欣克利得知福斯特在耶鲁大学就读的消息后,便开始给“意中人”不断地写情书,并两次打电话倾诉衷肠,可惜都未能赢得美人芳心。然而,生性执拗的欣克利却并没有放弃,而是开始酝酿一个惊天大计划。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警察教育培训部署简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警察教育培训部署简报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