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材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材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学历继续教育扣除的话具体流程是什么呢,需要携带哪些资料去税务局申报呢?
专项附加扣除目前不用提供相关资料,自行申报。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不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因为公安部门会交换户籍信息、教育部会交换学籍卡信息,实务中会存在个别“特殊”私立幼儿园学校没有学籍卡信息,这一块等后期明确;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留存继续教育学历或职业资格证书,还需留存相关费用支出凭证证明是否继续教育;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留存实际发生的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留存首套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还有夫妻双方约定的证明;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留存住房租赁合同,从目前征求意见稿来看,不需要提供房租发票;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留存被赡养人书面确认的分摊协议,其他老人及家庭关系等信息,公安部门会交换户籍信息。
请问,二建继续教育是怎么进行的?需要什么资料?
1、无效。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所以这些证书很有可能已被注销,具体情况是需要咨询你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住建委)。
2、不能再进行继续教育。
3、继续再教育同时针对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
4、继续再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
5、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也有特殊的举办两年停一年再举办的,所以也是以当地住建部门官方通知为准。
6、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有效期为3年。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2)原注册证书;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二级建造师注销后暂停使用不注册还需要继续教育吗,不继续教育执业证书会不会作废?
建造师注销注册后可以重新注册; 建造师注销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其中最重要的注册条件就是:参加了建造师继续教育并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重新注册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5、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 大立教育温馨提示: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但是具体到每个省的建设厅或者地方的建设局,要求会不同,以当地住建厅要求为主。
评职称继续教育需要几年的学时证明?该怎么做?
纵观全国中小学,职称评定的结果,犹如旧袜子滤出来的纯净水!用职称把工资拉开巨大,是教育界最大的笑话!由此造成的教育界宫斗连连、小人狰狞,严重污染了教育环境,是教育界最大的毒瘤!取消弱化职称工资,还教育界公平和清纯安宁!
职称评审一年一次,无论是初级、中级还是高级,都是受年限限制的,很多人在上报职称组卷材料时,忽略了这一点。
年限要求是根据每一个人的学历而定的,根据学历的高低,逐级评审职称的年限要求,需要持证年限足够后才能申报更高级的职称。
因此,要是有评审中高级职称的打算,一定要尽早取得初级职称(在此,还要提醒各位,要评高级职称,学历是本科学历以下的,可尽早晋升学历至本科,以备后面申请高级职称使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材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材料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