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务教育培训项目自查整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税务教育培训项目自查整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税务(国税)自查报告怎么写?
xx国税局:我们根据贵局的要求,对我公司2010年增值税的计算缴纳情况进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1.X月X日预收X公司货款XXX元,经核实货物已与X月X日发出,根据税法的要求,应于货物发出的月份确认销售收入,但由于我们工作疏忽,会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工作协调不好,没有及时确认收入,导致2010年少计销售收入XX元,漏缴增值税XXX元。
2.。。。3..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愿意按照税收法规的要求,补缴增值税XXX元。通过这次自查,使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税收知识的学习。今后,我们一定要严格执行税收法规,认真搞好会计核算,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坚决杜绝少交、漏缴税款的现象。以上报告如有不当,请指正。税务(国税)自查报告怎么写?
自查报告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希望对你有帮助。
1、企业基本情况 内容: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税人员,企业经营范围,行业特点及本企业的经营特点。
2、企业经营及纳税情况 内容:企业评估期(几个月或者一年,看税务机关检查的期间)的收入、税金、税负情况;评估期的收入、成本、毛利及存货变动情况与本企业上年同期或本行业及一般行业对比情况;缴纳税金及税负情况。
3、如果税负低说明原因 内容:毛利影响变动因素,销售单价、成本单价变动因素;库存影响因素;生产管理影响因素,属非正常损失应作为进项税转出;收入与成本的匹配情况,有无少列收入,将无关成本作为抵扣税款情况。
4、企业在对自己的收入交税等进行自查的情况,有无问题。
发生偷税行为在税务检查前补缴税款还能处罚吗?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这种在税务机关检查前主动纠正补缴税款的,按规定不会处罚。不过这种情况税收滞纳金按规定是需要缴纳的。
2.实务中税务机关一般性检查都会提供纳税人自查整改的机会。如果企业自查主动纠正,实际上也减轻了税务机关检查的工作量,同时企业主动补缴税款、滞纳金,及时挽回了国家税款损失,属于违法情节比较轻微的情形。
3.企业自查整改一定要主动,同时要认真整改。不能表面上看是在整改,实际上是在忽悠税务机关。比如避重就轻,象征性补缴一点税款,企图蒙混过关。实际上很多涉嫌偷逃国家税款的企业,很多问题是非常明显的,税务机关很可能也发现了一些线索,如果敷衍应对,一旦税务机关检查认定为偷税行为,肯定会依法给予处罚。
偷税不所偷税款,漏税补所漏的税款,写明报告原因,争取态度免予罚款。有的地方是可以的,有的是需要出发的,但处罚弹性很大,所以争取主动至少处罚会比较轻。通过税务部门审核查到您头上来了,大多是按政策规定补税漏税,还按规定处罚!再花公关费用,达到10万以上的数额还得判刑,就是坐牢。这可不是吓唬人的。
初犯且已经补缴了税款,就不受处罚了吗?并非如此,即使第二批新增加了4个事项清单,都不属于首违不罚的范畴。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偷税的概念就包括了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对偷税的行为,税务机关要追缴,还要缴纳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是否具有主观故意性,是判断是否属于偷税行为的重要一点,偷税是以其是否具有主观故意来认定,应以行为发生时的状态和表现来判断,不能因事后补缴就倒推没有主观故意。如果有偷税行为,逾期后补缴税款不影响该行为的定性,应当按照偷税进行处理。
自查补缴税款的行为,可以作为一种补救措施,税务机关可依此此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涉及到刑事责任,如果涉案金额较低,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无意触碰法律并且已足额补缴所欠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从轻处罚。
税局有时会发文要求我们自查补税,是什么回事?
一是纳税人通过自查程序在纳税申报期内发现纳税有误,并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补充申报缴纳税款;自查补税行为:
1、经营活动不真实税局会通过大数据平台,区域同行业经营状况对比,查看电表等手段,来查看你的企业是否真实反映全部经营活动,是否存在账外经营的部分。
2、成本列支不真实企业利用成本收入配比公式,部分收入做的是微利或者平销,与实际利润不符,小慧提醒:收入成本要配比,非特殊情况微利、平销、低毛利或者“倒挂”均会被纳入评估重点。
3、扣除凭证不符合规定如果企业的扣除凭证里面有的是白条、有的是假发票、有的是个人消费相关的发票、有的是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凭证,那么一旦被发现,税务机关将对你的账务真实性进行通盘核查,甚至被处罚。
4、未按要求进行纳税调整真实亏损企业也应该按要求进行纳税调整, 正常情况下,企业按照会计制度进行核算,那么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纳税调整项目是比较多的,但是实际情况却是未调整或者调整不全,那么你就被纳入评估重点了。
5、关联交易未遵循独立交易原则如果企业有个免税公司、有个应税公司,未将成本费用独立核算,造成应税公司大量亏损, 那么可能出现大问题。有上述行为的纳税人尽快前往税务机关补充申报,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旦税务机关主动介入,将丧失自查补报的机会,同时被加入“黑名单”以及交纳滞纳金。扩展资料自查补税也有不用交滞纳金的几种情形:1、税务机关责任导致。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2、超过追征期。因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也就是说,超过了3年或5年的追征期,不但不用缴纳滞纳金,税款也不用征收呢~3、应扣未扣税款。行政机关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不得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4、税收政策调整导致。对某一特定纳税事项,由于税收政策的调整,年度申报补税时不应加收滞纳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务教育培训项目自查整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务教育培训项目自查整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